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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政协麟游县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9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时间: 2024-04-18 10:38 浏览次数:

类别:C类

签发人:剌建军

麟交函〔2024〕5号

赵晓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快递业务完善送货上门服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我县寄递企业市场调查,全县每天派送量约为7360余件,高峰期每天可达到12000余件;其中:中通、申通、圆通、韵达日快递量均在1500件左右。一是快递日派送量较大,寄递企业从业人员参差不齐,队伍不稳定,人员少、成本大,很难达到送货上门服务;二是结合我县实际,老旧小区较多,本地居民占大多数,工作日内快递送达时间家中无人的情况普遍存在,只能将快件暂时放在驿站或者代收点内班外取快递;三是快递行业缺少相应激励机制且管理滞后,由于存在诸类问题目前不具备送货上门服务的条件。

2024年3月1日起最新施行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收件人可以签字或者其他易于辨认、保存的明示方式确认收到快件,也可指定代收人验收快件和确认收到快件。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不能当面验收快件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与用户另行约定快件投递服务方式和确认收到快件方式。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对规范快递行业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在新规定落实过程中要注重综合考虑消费者、快递从业人员等多方利益,真正促进快递行业持久健康高质量发展。

总之,快递企业送货上门这一目标目前还难以实现,涉及需求、成本、技术等多个方面。因此,我局将继续加强快递物流行业管理,规范经营,建设县、镇、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网络,形成快速、高效、便利的三级物流服务体系,方便群众网上购物、寄递服务,逐步实现快递送货上门服务的目标。

感谢您对邮政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麟游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18日

(联系人:张艳妮    联系电话:0917-796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