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宝鸡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转发陕西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中心《关于规范和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工作的通知》(宝就才发〔2022〕42号)及《陕西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陕财办金〔2023〕57号)文件规定,经实地考察,联合评审,现对申请符合创业贷款小微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县人社局反映。
公示期限: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11日
受理地址:麟游县市民中心一楼大厅3号窗口
受理人:张烈鸽
受理电话:0917-7965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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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