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面向社会公开《麟游县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将在政务微博“麟游发布”同步推送,电子版可在麟游县政府网站(www.linyou.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麟游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全县中心工作,积极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主动公开。2023年,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44条,其中法定主动公开信息296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152条,采编发布政务动态类信息596条。全县11家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3906条,其中“麟游发布”政务微博发布信息453条。印发《麟游政情》42期,刊载信息258条。
(二)依申请公开。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制度,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履行登记确认、补正告知等新增环节,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需求。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均按时限要求办理答复,未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坚持“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动态更新31个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制定《麟游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发布审核程序》,坚持“三审三校”“双岗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发布质量和效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县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优化网站服务功能,不断提升网站标准化建设水平。加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将全县11个政务新媒体纳入陕西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统一管理,每周对各政务新媒体内容更新和运行情况进行线上检查,确保安全平稳运行。在县政务服务大厅、图书馆、档案馆设立政务公开专区3个,在各镇的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政务公开查询点7个,为广大群众提供政策查询、办事咨询等便民服务。
(五)监督保障。年内举办全县政务公开和政务新媒体培训3次,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水平。修订完善《麟游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麟游县政府信息公开违规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社会评议。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考评指标体系,完善考评办法,严格考核奖惩,注重结果运用,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有效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7 | 0 | 2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849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2842 | ||
行政强制 | 121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712.37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 科研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企业 | 机构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 | 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4 | 4 | |||||||
(七)总计 | 7 | 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纠正 | 结果 | 审结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维持 | 纠正 | 结果 | 审结 | 维持 | 纠正 | 结果 | 审结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具体推进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对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关注、回应还不够及时全面;政务公开工作的覆盖面广,信息量大,部分单位更新信息不及时。
2024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上级决策部署和县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围绕社会关切聚焦重点领域,进一步规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加强平台建设,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优化现有政府网站栏目,提升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促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县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