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多措并举保障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发布日期:2024-11-08 15:01 浏览次数:

2024年,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各级决策部署,扎实履职尽责,积极主动为困难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积极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扎实做好冬季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提前安排部署。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下发《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聚焦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基本生活保障,周密安排部署,全面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兜住兜准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二是主动出击,深入走访排查。组织镇村开展困难群体温暖过冬专项排查工作,特别是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开展“一对一”精准包联,确保各项救助政策落实落细。深入各养老机构,重点对供暖设备、消防设施等方面进行排查,督促各养老服务机构切实做好冬季供暖工作,确保老年人安全温暖过冬。

三是紧盯重点,加强特殊人群照料关爱服务。深化推广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三色预警”管理模式,组织干部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住房安全、用电用火安全和生活等情况逐户逐人开展全面排查,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保障安全温暖过冬。严格落实照料护理人照护责任,切实解决急难愁盼,办好民生实事,保障其基本生活不发生问题。

四是精准高效,社会救助政策落地落细。10月份以来,按照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每户500元、特困供养救助人员每人500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每户1200元、特困供养救助人员每人1200元标准共发放困难群众取暖费122万元。发放10月份城乡低保金170.03万元,分散特困人员供养费12.15万元,照料护理费3.6万元。

在严格兑现困难人员各类生活保障资金,快速办理大病医疗救助、“同舟工程”等救助政策的基础上,用足用活临时救助政策,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应急救难作用,坚持“凡困必帮、有难必救”的原则,对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家庭,依据《宝鸡市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及时给予临时救助。积极推行“一次性先行救助”政策,对因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的支出型申请对象,依据诊断证明和住院通知书一次性救助2000元,缓解其基本生活困难。对于因火灾、触电等意外事件或突发重大疾病危及生命,需立即进行急救、抢救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按照急难型救助标准给予临时救助。凡困难群众申请临时救助,开通绿色通道,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提高办理时效。

编辑:( 高银娥)
信息来源: 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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