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九成宫镇紧紧围绕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和群众关切,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正常开展。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全镇累计报送政务信息1407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条,其中:各镇动态24条、法定主动公开信息1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4条、媒体聚焦4条、专题报道2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3条、财政资金信息4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做到“事关民生工作全公开”。利用各村(居委会)公示栏、村广播、宣传页等多种方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村级财务、各项惠民补贴发放等工作都进行公开公示,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方便群众进行监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重视政务舆情的收集和回应,对12345反映的社会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投诉件,及时调查核实,解疑释惑、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五)监督保障
严格按照县政府和镇政府有关规定落实政务信息公开保障监督,保证专人专责,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我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 / |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 ||
行政强制 |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时效性有待提升。
改进情况:1.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
2.强化舆论宣传。通过宣传栏、微信等渠道,强化宣传的力度、广度与深度,依法保障社会公众的正确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