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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6 14:47 浏览次数: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乡村振兴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乡村振兴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明确信息公开时限和公开方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主动。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3年,我局按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的要求,把资金项目公开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公开作为重点,截至目前,利用政务公开栏、县政府网站共开展政务公开58次,其中公开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情况18次,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情况7次,“雨露计划”补助情况3次,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情况4次,扶贫互助资金协会脱贫人口借款贴息情况2次,项目库建设2次,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对象纳入、消除等方面信息15次。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在便民服务中心、局机关等设置意见建议收集箱,对外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畅通申请渠道,方便群众提交政务公开申请。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3年,我局依据公开事项和内容不同,严格审核程序,严把政策关、数字关、确保公开的事项符合政策要求,前后数据一致,尤其在项目公开上,坚持事前、事中、事后“三公开一公告”,并按项目属地,将项目建设公开到镇、村及项目地点,既让群众监督项目的实施过程和质量,同时也提高了群众对项目建设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县乡村振兴局未开设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依托县政府网站和单位公开栏开展。

(五)监督保障。一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严把保密审查关,严防失密泄密事件发生。二是抓好常态化公开,在保证数量的同时,注重信息质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三是坚持对政务公开事项进行督导检查。从公开的内容、时效等方面,对标政策要求,定期不定期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同时将监督检查向镇、村延伸,提高公开事项的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县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够强,对重大政策发布解读内容不详细、不全面;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积极回应公众期盼和社会关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是严格按照《麟游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麟乡振发〔2021〕115号)、《麟游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麟财发〔2021〕115号)文件要求,及时主动公开乡村振兴领域政府信息,确保公开信息长期有效,公开内容随时可查。二是加大对财务、人事劳资和重大决策等事项的公开,积极接受干部群众监督,促进廉政高效机关建设,推动各项政策、工作落实。三是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学习培训宣传力度,积极参加上级业务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