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坚决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依法、便民、高效、公正的工作原则,做到信息发布和政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为推进工作开展、深化便民利企提供了可靠保障。现将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一是及时在县政府网站公开我局办公地址、行政职能、工作电话,局领导班子成员基本信息。二是对环境处罚信息在宝鸡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信息、县城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环境检测信息在县政府网站公开。三是优化环评审批,年内受理答复生态环境问题咨询60余条,出具环保初步审查意见32份,受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8份,办结环评审批7个,环评登记表45个,均按规定要求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完善信息报送考核办法,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由供稿人负责初审,分管领导负责复审,主要领导负责终审。规范领导审签程序,严明信息知悉范围,严把公开信息和保密审查关。截至目前无政治表述错误、泄密等现象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3年我局对微信公众号按程序进行注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依托县政府网站开展。
(五)监督保障工作。一是制定《政务公开制度》,完善岗位责任制等,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网民留言办理、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互联网+监管”等工作一体推进、提升工作成效。二是设立信箱,公开政策咨询电话,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价制度,积极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1 | ||
行政强制 | 2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随着公众需求日益多样,政务服务和政府信息公开有效供给与普惠全民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政府信息公开线上线下融合不够,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仍有短板。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三个年”活动,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紧紧围绕市、县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以及生态环境领域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不断拓展公开渠道,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着力提升工作水平。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二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突出做好环保标准、法律法规、日常监督和案件查处等信息的公开工作,确保公开程序到位、服务到位。三是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完善《2023年需做好环评审批服务的重点项目清单》,实行环评审批“清单制+责任制”,对重大项目靠前服务、做好保障,提升政务服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和便利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