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开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政府办公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聚焦群众和企业需求,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主动公开。2023年,累计在县政府网站发布各类政务信息2044条(其中法定主动公开信息296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152条,采编发布政务动态类信息596条)。全年向市政府网站报送各类政务信息134条。印发《麟游政情》42期,刊载信息258条。
(二)依申请公开。及时办理线上线下依申请公开,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均按时限要求办理答复,未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印发《麟游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发布审核程序》,坚持“三审三校”“双岗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发布质量和效率。加强决策预公开及政策解读,全年决策预公开17次,采取视频、媒体、专家、单位主要负责人、名词解释等7种方式对政府工作报告、县政府常务会议、“十四五”规划等开展多元化解读41条,方便群众阅读理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加强县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优化栏目结构,结合重点工作,开设高质量项目推进年、优化营商环境、诚信麟游等专题专栏6个(含新开设2个)。二是拓宽政务公开渠道,指导7个镇在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政务公开专区,搭建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政务公开体系,让群众能快速查找各类政务公开信息。三是强化政务新媒体管理,全年“麟游发布”政务微博发布政务信息453条,政策解读16条,视频累计播放量9000余(次),持续提升政务新媒体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一是强化业务培训,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各镇、各部门分管领导和业务干部开展业务培训3次,不断提高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强化社会监督,公开《麟游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麟游县政府信息公开违规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2023年麟游县智慧城市(数字政府、数字经济)建设、政务公开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理工作专项考核》内容,坚持月检查、季通报、年考核,将考核结果计入各镇、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严格落实奖惩机制,激发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 科研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企业 | 机构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 | 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4 | 4 | |||||||
(七)总计 | 7 | 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纠正 | 结果 | 审结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维持 | 纠正 | 结果 | 审结 | 维持 | 纠正 | 结果 | 审结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县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对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监管有待提升,部分政务新媒体存在信息发布少,原创率低问题。
2024年,县政府办公室将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规范、优化公开程序和内容,做到及时更新、全面公开,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整改,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加强对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的监管,坚持周检查,月督促、季通报、年考核制度,指导各政务新媒体主管单位严格按照《宝鸡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管理政务新媒体,按时限更新内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县政府办公室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