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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19 14:40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麟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结合2023年全县自然资源工作实际情况,现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自然资源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自然资源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紧密结合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

(一)主动公开。县自然资源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规范,强化工作落实,进一步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累计报送政务信息110条;主动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1项,公开费用总额为4.043万元;法定主动公开信息16条,重点领域信息13条,发布政务信息公开年报1条。2023年,答复办理提案议案共7件,其中办理答复人大代表建议5件(38号、39号、40号、41号、42号),办理答复政协委员提案2件(77号、90号)。均按照提案议案要求和时限高标准办理并及时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按照《条例》规定进行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加强对政务信息的审核把关,明确专职人员进行政务信息报送,完善保密审查程序,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安全、及时、全面、高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县自然资源局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坚持分层次、多渠道公开,主动在县政府网站公开的同时,将土地预征收公告、项目规划示意图以及其他需公开的信息在局机关公开栏全部予以公开,方便群众随时获取。

(五)监督保障。对我局所涉及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据业务分工,分领域厘清责任,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优化、健康开展。坚持考核评估,注重过程管理和平时考核,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严格落实奖惩制度,有效激发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04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1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县自然资源局主动积极作为,及时公开相关政务信息,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信息宣传面不广,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下一步,及时落实各项制度,把政务公开的重点、难点、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努力做到政务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公开。依托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等多渠道完善政民互动机制,全面推进本行业信息公开工作,持续为全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贡献自然资源力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