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麟游县审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19 14:20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编制2023年麟游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3年,县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和精神,深化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全年在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3年,县审计局加强机制体制保障,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在局机关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局办公室提供咨询和查阅。把各项工作职责、流程、服务项目、操作规范等及时进行公开公示,不断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了审计工作透明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县审计局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及时通过县政府网站发布政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落实信息公开要求,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由办公室人员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和协调,进一步夯实了工作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县审计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宣传力度小、公开渠道单一、工作人员专业知识水平较低等实际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行业领域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日常管理和督促检查,主动加大对审计结果公开力度。二是整合信息公开工作力量,提高工作实效。优化审计机关信息公开工作环境,配齐人员力量、建立机制,形成行业内部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合力,确保信息上传下达畅通、资源公开共享、信息报送及时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