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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招商服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17 10:04 浏览次数: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各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紧紧围绕我局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时将外出招商及推介活动等情况进行公开。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3年通过县政府信息网站法定主动公开信息1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持续优化信息公开审查流程,推进信息公开审发监管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源头管理,加强信息公开栏目负责制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对于应公开的信息及时进行公开、宣传、解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在县政府网站政务信息专栏及省、市招商部门内网进行信息公开;二是在我局微信公众号“麟游招商”进行招商信息公开;三是在我局政务公开栏进行纸质公开;四是在我局办公室提供咨询、查阅。

(五)政府信息监督保障:进一步完善监督组织架构,由分管领导对政务公开内容开展不定期检查,对查出的信息公开不及时、内容不规范等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不及时履行依法公开义务的股室和个人予以全局通报批评。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的责任追究等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纠正

结果

审结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政策解读质量还有待提高;二是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的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丰富公开的形式和方法,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一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水平。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提高办理效率;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和解读力度,拓宽宣传途径,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多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