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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17 09:50 浏览次数:

2023年,县文旅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创新主动公开形式、提升申请公开质量,落实工作制度,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结合县文旅局工作实际,现将县文旅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3条;通过市旅游局门户网站共发布政府信息39条;全年通过“麟游文化旅游”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20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对不宜公开的信息不公开,对应公开的一律公开,发挥局官方微信公众号的平台功能,对文化旅游领域各类信息动态进行发布,安排专人负责日常信息更新,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政府信息内容,方便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文旅所需信息。同时,利用“麟游文化旅游”微信公众号,做好回应关切和重要事项信息公开,及时发布解读文化和旅游领域重要政策。

(五)监督保障。县文旅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职责、落实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确定专人负责日常信息收集、统一发布工作,健全工作机制,修订相关制度,加强过程督导,确保按时、准确、依法公开。同时与上级部门加强业务沟通,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提升信息公开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县文旅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有待进一步深化;三是内容收集、维护和共享不对称、不全面。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2024年,我局将继续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优化政府网站管理及信息公开内容,为公众了解文化、广电、旅游等信息提供更好服务,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规范性,以更高质量的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