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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17 09:29 浏览次数:

2023年,我单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严格信息公开程序,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在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财政预算信息188条,财政决算信息181条,在“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栏目”公开财政资金信息13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3年,县财政局收到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时进行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信息考核工作要求,根据局领导班子成员变动和分工调整,及时调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采取挂号登记、督查落实等方式,督促各财政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按时按规定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及相关政策法规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平台渠道,创新公开形式。依托机关办公楼内外电子屏、政务公开栏等载体,传播财政声音,宣传财政政策。

(五)监督保障。建立完善《麟游县财政局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严格公开程序,切实做到“谁公开、谁负责”。同时,将信息工作纳入年度各股室(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确保年度信息公开有抓手、可考核、有落实。在政务公开工作推进过程中,注重根据财政工作实际,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12.3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1

1

(七)总计

1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纠正

结果

审结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3年,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二是工作动态类信息公开较少。针对以上问题,我局进行了整改。一是继续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二是及时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行补充完善,更新内容;三是认真细致对照检查,开展自查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定期对县政府网站栏目更新;五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依申请公开信息及时办理,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