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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信息】麟游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条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3-08-18 16:14 浏览次数:

小学:凡今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儿童。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镇人民政府或县教育体育局批准。随迁子女各学校无条件接收。残疾儿童少年由各校对其残疾程度、家庭意愿和经济状况进行摸底,县局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进行评估,提出“一生一案”教育安置意见,采取随班就读、介绍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学习(需要特别支持、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或送教上门(需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等办法予以保障,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各校要严格落实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英烈子女等入学优先录取政策,确保各项优待政策落到实处。

初中:2023年小学毕业全体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