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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草案)

发布时间: 2023-02-13 16:47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21〕18号)和《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宝政发〔2022〕2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组织优势,进一步丰富工作内涵,创新方式方法,解决好关系人民健康的全局性、长期性问题,加快建设高品质健康麟游,推动爱国卫生运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为奋力谱写麟游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力量。

(二)总体目标。通过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爱国卫生整体联动格局更加优化,公共卫生设施不断完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持续改善,卫生城镇创建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健康麟游行动深入推进,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广泛普及,影响健康的主要环境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治理;健康城市建设与卫生县城巩固提升有机融合,健康细胞示范建设广泛开展,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持续提高。到2025年,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8.3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3%以上,国家卫生镇覆盖率达到5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病媒生物密度保持在国家控制水平C级标准范围之内。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建设绿色健康宜居环境

1.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1)加强城市环卫设施建设,合理配置环卫清扫保洁人员和机械设备,主次干道每日保洁时间不低于16个小时,街巷路面每日保洁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抓好城区卫生环境垃圾收集转运,实施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治理和提升工程,加大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老旧小区、背街小巷等顽固部位综合整治力度。城区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保持卫生环境整洁。道路装灯率达到100%,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9平方米。(县住建局负责,九成宫镇配合)

(2)以村庄“八清一改”“八不八保”为重点,深入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常态化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整村推进污水治理、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拆除土坯房,实现村庄由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转变。(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人民政府配合)

(3)持续推进市场提升改造,科学设置经营区域,实行生熟分开、干湿分离,做到功能分区明确、设施配套齐全,场内地面硬化、干净整洁,交易厅棚标识醒目;逐步取消市场活禽交易,严禁野生动物交易;加强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管理,开展对小餐饮店、小作坊等食品安全生产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整治,全面实施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制度;严格市场农药残留检测,做好市场日常消杀,强化市场长效管理。加强小餐饮、小食品、小作坊等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监管,推进“明厨亮灶”,实施食品生产经营分级管理。(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销联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人民政府配合)

(4)开展大气、水、土壤、噪音污染监测和治理,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建立环境与健康调查、监测与风险评估,定期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状况评价。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不超过100的天数≥300天或持续改善,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区域环境噪声控制平均值≤55分贝。(县生态环境局负责)

2.深入开展垃圾污水治理行动。(1)落实《宝鸡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和《麟游县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推进形成以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体系。不断加大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垃圾分类知晓率和积极性。县城、镇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100%、80%,县城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县住建局负责,各镇人民政府配合)

(2)推进城乡生活污水统筹治理,加强城乡污水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推广分散处理和集中处理相结合、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5%。(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人民政府配合)

(3)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技术,推进农药减量增效;健全回收网络体系,提升废弃农膜回收能力;鼓励发展农作物秸秆有机肥生产,持续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狠抓粪污处理设施配套,提高粪污处理能力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各镇人民政府配合)

(4)严格医疗废物处置和医疗污水处理全过程监管,做到医疗废物收集、存贮、转运、处置规范化。推行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有专人或部门负责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统一由有资质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机构进行消杀、转运、处置。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县卫健局负责)

3.深入开展厕所革命行动。(1)按照“因地制宜、集中连片、整村推进”的原则和“县统筹、镇负责、村实施”的思路,稳步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改造。把牢把好模式选择、施工招标、施工培训、闭水试验、竣工验收等重要关口,强化厕所日常管护,切实提高改厕质量。将厕所粪渣清理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统筹推进,探索多种形式的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结合果畜循环发展模式,推进沃肥还田、循环利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县卫健局、县乡村振兴局、各镇人民政府配合)

(2)新建公厕规划设计做到规划合理、设计科学,公厕数量、间距、类别、功能、管理符合相关要求,逐步做到规范化、标准化,保持公厕清洁、卫生设备设施完好,日常管理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即地面净、墙壁净、厕位净、周边净,无溢流、无蚊蝇、无臭味,水通、电通,灯明)。健全管理体系,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厕所对社会开放。(县住建局负责、县文旅局配合)

(3)创新应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推广旅游厕所数字地图。实施旅游公厕建设工程,提升便民设施和服务,完善标识指引系统,设置清晰标识和指引。(县文旅局负责,县住建局、各镇人民政府配合)

(4)按照满足需要、功能齐全、安全卫生、便于管理的原则,实施学校厕所提升工程,提升规范化卫生管理水平。(县教体局负责)

(5)实施医疗卫生机构厕所整洁行动,持续改善群众就医感受。(县卫健局负责)

(6)全面消除县、镇建成区及城乡结合部旱厕。(县建成区公共场所旱厕由县住建局负责,县文旅局、九成宫镇配合;各镇建成区公共场所旱厕由各镇人民政府负责;各镇建成区农户旱厕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各镇人民政府配合)

4.深入开展饮用水安全保障行动。依法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保护范围监管,实施两亭河、漆水河等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生活污水及垃圾处理处置,全面排查、整治县城周边及农村黑臭水体。综合防治农药化肥等面源污染,强化生态综合修复。建立水源地污染来源防护和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置以及净水厂应急处理等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净水厂和水质安全管理,完善供水应急预案和突发供水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健全水源保护、水质净化及消毒、管网输配水等供水全过程监管体系,加强自来水厂、居民小区末梢水水质监测,完善社区、小区、村庄、单位直饮水机饮水安全监管制度,逐步改造提升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设备。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建设和管理,加大饮水工程设施投入、管理和维护。推进农村供水规模化及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减少小型分散供水人口数,进一步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能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人民政府配合)

5.深入开展病媒生物防制行动。健全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机制、监测网络和预警体系,加强病媒生物监测,开展以孳生地环境卫生治理为主、药物防制为辅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制定针对性治理方案,落实治理措施,每年组织1次病媒生物孳生地调查,开展不少于2次统一消杀活动,有效防控媒介传染病。落实食品“三小”(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熟食店)、公共场所“四小”(小旅店、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和宾馆饭店等重点行业“三防”设施建设。加强技术培训和宣传教育,形成全民知晓、全面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对病媒生物防制服务机构服务过程监理及防制效果评估工作,全面提升病媒生物防制能力。(县爱卫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人民政府配合)

(二)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持续提升群众健康素养水平

6.推进健康科普新常态。(1)建立完善多部门、多渠道、多层面的健康宣传机制,在县融媒体中心开办健康科普知识专栏,定期发布健康科普知识,打造有影响、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健康科普品牌。常态化运行健康科普知识发布传播机制,每天发布健康科普知识,强化政府、社会、个人责任,树立“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开展健康科普知识进镇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等“六进”活动,组织安全避险、应急逃生、科学就医、合理用药等培训,宣传疫情防控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筑牢传染病群防群控坚固防线。(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县卫健局等县爱卫会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人民政府配合)

(2)将健康教育纳入中小学健康课程,按规定配备专职校医和心理健康教育师,加强近视、肥胖、龋齿等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开展心理调适、伤害防范等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家校联动形成教育合力,家校共育促进学生成长,以“小手拉大手”促进全社会形成文明卫生习惯。(县教体局负责,县卫健局配合)

7.倡导健康生活新方式。(1)引导群众积极践行《麟游县市民文明公约》,树立文明卫生意识,引导群众主动学习掌握健康技能,培养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理念,倡导“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和“减盐、减油、减糖”,坚持每天锻炼一小时,规律生活、睡眠充足,养成健康生活习惯,防控慢性疾病。(县委宣传部、县卫健局等县爱卫会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人民政府配合)

(2)开展多种教育教学形式对中小学生进行健康干预,科学指导学生有效防控近视、肥胖、龋齿等。(县教体局负责,县卫健局配合)

8.营造无烟环境新风尚。加强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执法,利用世界无烟日、世界心脏日等主题日广泛开展控烟宣传。开展烟草流行调查,推广规范戒烟干预服务,加快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无烟家庭、无烟医院、无烟学校等无烟环境建设,规范设置公共场所禁烟标识,加大烟草广告监督执法力度,出台公共卫生场所控烟管理办法,公共场所无明暴烟头。关注青少年吸烟问题,打击向未成年人售卖烟草行为。完善戒烟服务体系,建立完善二级以上医院戒烟门诊服务功能。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20%,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建成比例≥90%。(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县工信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烟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党政机关配合)

9.践行绿色环保新理念。(1)加强新闻舆论宣传,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科学引导群众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树立爱粮节粮等意识,倡导餐桌文明、拒绝“舌尖上的浪费”,实施“光盘行动”。积极倡导珍惜水、电等资源能源,加快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县委宣传部、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人民政府配合)

(2)加快构建绿色低碳交通体系,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县交通局负责)

(3)鼓励使用环保用品,大力推动塑料产品替代和限制使用,加快推进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餐具等限制禁止工作,解决过度包装问题。(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县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配合)

10.掀起全民健身新热潮。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体育公园、社区健身中心等全民建设场地设施,努力打造百姓身边“15分钟健身圈”,让想健身的群众有适当的场所。实施镇、社区全民健身设施提升工程。加大足球场等设施建设力度。努力推进杜水河等河流沿岸全民健身长廊建设。推行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确保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管理运营体育场地设施。健全群众性竞赛机制,激发全民健身积极性和主动性。办好半程马拉松赛、自行车公开赛等精品赛事。结合传统节日和重要节点,推广特色鲜明、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类民族民间民俗传统运动项目。建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社区比例达到10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的比例>38.5%,人均体育场地面积>2.2平方米,每千人口社会体育指导员数≥2.16名。(县教体局负责,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配合)

11.完善心理健康新体系。深入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不断健全完善服务网络,创新服务模式。重点关注青少年儿童、妇女、老人和高压职业人群心理健康问题。加大心理健康科普知识宣传力度,针对失眠、抑郁和焦虑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普及实用知识和技能,促进居民心理和行为问题的早期识别、干预和康复。规范社会心理服务行业管理,加强社会心理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支持拓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等志愿服务,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和小调节技巧宣传教育。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85%。(县委宣传部、县卫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人民政府配)

(三)融合推进卫生城镇健康城镇建设,不断提高社会健康综合治理水平

12.深化卫生城镇建设。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推动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复审有效结合,出台麟游县卫生镇村创建复审等“一办法、四标准”。对照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县城、卫生乡镇新标准,不断巩固提升卫生创建成果,强化卫生创建常态长效管理,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切实提升建设质量。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理念,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优化国家卫生城镇评审流程,提升工作效率,破解管理难题,打造优美生产生活环境。(县爱卫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人民政府配合)

13.深化健康城镇建设。深入推进健康麟游17项健康促进行动,接续开展健康县区、慢性病综合防治示范县建设。针对影响健康的环境因素和主要健康问题,探索建立健康影响评价机制,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结合健康麟游行动评价指标体系,制定出台并不断完善城市卫生健康、法治、教育、社会保障、交通、食品、药品、体育健身、养老服务等各领域的综合策略和干预措施,打造一批健康示范城镇,推动爱国卫生工作提质增效。(县爱卫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人民政府配合)

14.深化健康细胞建设。积极挖掘和培养健康细胞建设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不断扩大健康细胞建设覆盖面。扎实开展影响群众主要健康问题和主要危险因素基线调查、全人群慢性病分类精准干预与效果评价、三高共管医防融合慢性病管理试点等重点工作,统筹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133”突出问题,着力提升健康细胞建设内涵,推动全社会健康环境改善、健康服务优化、健康教育普及和健康行为养成。(县直机关工委、县人武部、县妇联、县教体局、县工信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领导小组要统筹解决爱国卫生中的重大问题。各镇、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坚持把爱国卫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镇要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村(社区)要设置公共卫生委员会,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成立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专兼职爱国卫生人员队伍,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确保爱国卫生工作在城乡基层得到有效落实。

(二)加强工作保障。各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爱国卫生工作体系,在职能优化、工作力量、经费投入等方面给予保障。县财政局要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保障卫生城镇创建、健康城镇建设、健康教育和促进、公共卫生设施建设、病媒生物防制等爱国卫生运动相关工作顺利实施。

(三)创新方式方法。要加强爱国卫生运动与基层治理工作融合,依托“爱国卫生月”“周末月末卫生日”等活动,推进网格化管理,持续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卫生镇”创建成果。各文明单位、卫生镇、文明村镇、卫生单位要把爱国卫生运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机结合,带头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平台,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宣传报道,以“动员起来、组织起来、行动起来”为口号,发动全社会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形成工作合力。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使各行业和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到爱国卫生运动中来,营造全社会重视、全民众参与支持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监督检查。县爱卫会建立常态化考核检查与奖惩制度,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畅通爱国卫生建议和投诉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县爱卫会各相关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每年6月底、9月底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和指标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