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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方案

发布时间: 2023-11-20 19:36 浏览次数: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划拨土地目录》(国土资源部第9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等相关规定,县自然资源局拟对2宗国有建设用地采用出让方式供应。具体情况如下:

宗地一:

拟出让宗地位于九成宫镇马家堡村,该宗地已经陕西省人民政府(陕政土批〔2023〕46号)文件批准为国有建设用地,拟出让面积为4.4895亩。参照相邻崔木镇基准地价(公共服务与公共管理用地11.7万元/亩)。建议:本次土地出让起始价定为13.8万元/亩,增价幅度0.2万元/亩。

1.项目名称:农光互补光伏发电升压站项目

2.宗地用途:该宗地设定用途为公共服务与公共管理用地(公用设施用地)。

3.使用年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年限限定为50年。

4.出让方式:依据《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严格实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通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的通知》《关于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该宗地拟采用挂牌出让的方式。

5.挂牌时间:由县招拍挂领导小组报经县政府批准,公告20天后,不少于10个工作日内,由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

6.其他条件:该宗地规划为公共服务与公共管理用地,报名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受让人填报竞买申请书,缴纳履约保证金(该宗地起始价的60%)。由县招拍挂底价领导小组在宗地评估的基础上,依据相邻崔木镇基准地价和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产业政策确定出让底价。

7.出让收入全部上交县财政。由县财政对土地评估费、勘测定界费、图纸费用予以安排。

8.挂牌出让:由县自然资源局依照自然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组织实施。

宗地二:

拟出让宗地位于崔木镇郃阳村,该宗地已经陕西省人民政府(陕政土批〔2023〕326号)文件批准为国有建设用地,拟出让面积为134.478亩。参照崔木镇基准地价(工矿仓储用地11.2万元/亩)。建议:本次土地出让起始价定为13万元/亩,增价幅度0.2万元/亩。

1.项目名称:煤矿开拓延伸项目

2.宗地用途:该宗地设定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采矿用地)。

3.使用年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年限限定为50年。

4.出让方式:依据《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严格实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通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的通知》《关于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该宗地拟采用挂牌出让的方式。

5.挂牌时间:由县招拍挂领导小组报经县政府批准,公告20天后,不少于10个工作日内,由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

6.其他条件:该宗地规划为公共服务与公共管理用地,报名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受让人填报竞买申请书,缴纳履约保证金(该宗地起始价的60%)。由县招拍挂底价领导小组在宗地评估的基础上,依据崔木镇基准地价和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产业政策确定出让底价。

7.出让收入全部上交县财政。由县财政对土地评估费、勘测定界费、图纸费用予以安排。

8.挂牌出让:由县自然资源局依照自然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组织实施。

麟游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