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0月份直达资金执行情况

发布日期:2023-10-31 17:00 浏览次数:

2023年,麟游县财政局强化管理,切实管好用好直达资金,提高直达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直达资金直达底层、直接惠企、高效利民,现就2023年1-10月份直达资金执行情况总结如下:

一、直达资金安排情况

1-10月,中省市县共计安排下达直达资金39439.68万元。其中:中央安排31866.7万元,省级安排3106.98万元,市级安排   1266万元,县级安排3200万元。我县严格按照直达资金管理办法及资金使用投向,在规定时限内将资金下达到基层,落实到使用单位,做到资金分配精准高效。其中:中央直达资金安排如下:

一是全力支持稳岗就业。安排855万元支持就业补助,安排37.9万元用于残疾人岗位补贴,全力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推动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结构性就业矛盾,确保稳岗就业政策要求落实到位。二是集中财力支持“三保”。安排1915.55万元困难群众及优抚对象补助资金,安排1509.65万元保障基本卫生服务,安排400万元支持疫情防控,安排1247万元保障义务教育阶段经费,安排5355万元保障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兑付,安排3839万元支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安排206万保障农、水、应急救灾和农资补贴,进一步加大对“保基本民生、保工资发放、保基层运转”工作保障力度,切实落实“三保”底线。三是全力推进乡村振兴。安排4703万元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四是保障县域重点项目建设。安排4079.69万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安排1478万元支持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及林业改革发展项目,安排604.6万元支持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安排4799万元支持城东片区提升改造及四户破产企业清算及职工安置。截至10月底,我县直达资金已全额分配,分配进度为100%。

二、直达资金执行情况

严格落实财政部《关于做好直达资金预算执行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政策规定,依托“财政云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和中央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双监管”,规范直达资金支付,实现了直达资金点对点支付到最终收款人。同时,将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融入资金使用监管全过程,建立绩效目标实现与资金执行进度“双提升”。截至10月底,直达资金累计实现支出31070.8万元,支出进度为78.8%,其中: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5355万元,支出进度为100%;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实现支出7754.54万元,支出进度为56.6%;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实现支出17822.95万元,支出进度为87%;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实现支出138.31万元,支出进度为41.3%。

三、直达资金管理主要做法

(一)精准安排,突出重点领域保障。按照统筹落实“六保”任务要求及直达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将直达资金优先用于保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等方面,及时通过直达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将资金分配下达到具体单位、具体项目,确保资金下达精准、高效。截至10月底,直达资金已在预算文件下达第一时间,全额将资金分配到具体项目,分解下达至各预算单位,同时,通过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及时做好资金的分配下达,实现资金分配进度100%。

(二)加快进度,发挥资金使用绩效。督促资金使用加快项目实施及产业补助兑付,加快直达资金支付进度,对内实行“一日一通报”,确保日清日结,资金不滞留,对外实行“一月一通报”,发挥资金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快资金支出执行,发挥资金使用绩效。

(三)依托系统,实现资金全程监管。充分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坚持每日关注系统预警信息,及时核实处理,综合运用日常监管、重点监控、现场核查等形式,持续加强对支付关联数据的分析研判,进一步规范资金支付及数据关联各个环节,建立资金管理台账,详细记录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情况,涉及到人到企资金,建立实名台账,详细记录受益企业、受益人信息,严格按时间节点,将资金支付信息和受益企业个人信息等导入资金监控系统,形成资金闭环监管。

(四)建章立制,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严格按照省、市直达资金管理规定及我县制定的《关于做好财政直达资金使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资金管理有关要求,严格资金拨付下达程序,不断优化财政直达资金支出结构,集中资金用于稳岗就业、困难群众生活补助、残疾人补助、城乡教育补助等民生重点领域,全力保障“三保”支出。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狠抓直达资金使用监管。一是加快资金分配。结合专项资金用途,及时对接主管部门,明确具体项目,第一时间将中、省直达资金分配到位。二是加快资金下达。提升资金使用单位项目储备、编制及时性,杜绝因预算单位项目编制不及时等主观原因,造成直达资金预算指标下达延时,影响直达资金的下达时限。二是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做好直达资金预算执行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政策规定,依法合规使用资金,发挥直达资金使用效益,实现资金直接“恵企利民”。

(二)提升直达资金使用绩效。一是充分认识重要性。深刻认识直达资金机制的重要意义和资金支出率对于落实直达政策的重要意义,强化资金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督促各资金使用单位加强直达资金管理并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确保直达资金效益落到实处。二是督促加快执行进度。资金使用单位和财政部门协同发力,逐项目分析支出率低原因,紧盯项目实施进度,加快项目资金报账,提升直达资金实际支付率,保持直达资金支出强度,着力发挥直达资金保障“三保”支出、落实“六保”资金绩效。三是发挥直达资金绩效。结合重点项目建设、专项资金使用、财经秩序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定期深入资金使用单位加强资金使用检查,规范资金使用,发挥资金绩效。

(三)强化直达资金监督监管。一是强化主体责任。强化资金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督促各资金使用单位加强直达资金管理并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确保直达资金落到实处。二是强化资金监管。严格落实《中央财政实行直达机制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通知》政策规定,强化财政监管职责,充分依托财政云平台及中央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实现直达资金使用的全程监管。三是落实审计机制。加大财审联动。全面落实直达资金政策执行跟踪审计机制,进一步加大财政、审计联动监督审计力度,进一步强化直达资金监督监管。

信息来源: 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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