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已对单位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等基本信息进行公开,对经开区总体规划及产业发展等规划、经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财务预算、决算等进行公开,及时公开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重大建设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并且及时发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公开对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等工作的督导检查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信息考核工作要求,采取挂号登记、督查落实等方式,督促全体干部职工按时按规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及相关政策法规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同时,将信息工作纳入单位年终考核,确保年度政务信息工作有抓手、可考核、有落实。完善信息采集、审核、公开等各项流程,各部室在公开前由部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签字,办公室盖章,并经保密审查后方可公开。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2022年以来,我单位通过宝鸡日报、宝鸡营商简报和县委、县政府信息网等各类信息平台,共计报送政务信息115条,及时有效反馈经开区工作动态及发展情况,确保在公开许可范围内第一时间面向群众,实现工作透明化,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监督保障情况:经开区管委会按照麟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安排部署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人员分工调整,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严格公开程序,切实做到“谁公开、谁负责”。制定印发了单位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制度,抓实抓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单位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安全、保密、合法、及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 /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 ||
行政强制 |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拓展,方式方法有待改进;二是信息更新不及时,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厘清单位公开事项;继续加强信息发布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高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完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工作,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准确安全不出纰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