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麟游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18 10:10 浏览次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麟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安排,结合2022年全县自然资源工作实际情况,现将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自然资源局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自然资源领域信息公开职责,紧密配合县政府办公室,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

(一)主动公开。全年累计报送政务信息72条,主动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1项,公开费用总额为2.5655万元,政务信息公开年报1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度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加强对政务信息的审核把关,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严把政治、保密、舆情等关口,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安全、及时、全面。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五)监督保障。为确保有关工作顺利推进,我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对我局所涉及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领域厘清责任,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坚持考核评估,注重过程管理和平时考核,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严格落实奖惩机制,有效激发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六)“建议提案”。2022年,我局答复办理提案议案共13个,其中办理答复人大代表建议9个(66号、68号、70号、71号、72号、74号、76号、86号、87号),办理答复政协委员提案4个(11号、23号、28号、97号)。均按照提案议案要求和时限高标准办理并及时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

行政强制

/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565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县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和广大群众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一是发挥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作用,落实各项制度,提高业务水平,狠抓落实,确保局政务公开工作持续、规范、有序开展,二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与群众利益相关的信息公开,持续为全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贡献自然资源力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