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住建局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县住建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完善工作流程,2022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县政府门户网站累计主动公开信息42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县住建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3件,已按要求向申请人按期办理回复,未引发群众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建立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二是制定印发了《县住建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了信息采集、审核、保密、公开等各项流程,确保县住建局信息公开准确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务公开栏、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工作信息。同时在县住建局院内设立政务公开栏进行信息公开,及时张贴公开群众较为关心的事项。
(五)监督保障情况。按照政务信息公开为民服务、实事求是的原则,县住建局设立公开意见建议邮箱(linyoucj@126.com)和电话(0917-7962107),收集社会各界反馈的问题及提出的意见建议,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建议提案情况。2022年县住建局承办提案25条,包括承办人大提案6条,承办政协提案19条(其中主办14件,协办5件)。截至目前承办提案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并依规定公开,承办提案见面率、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 /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3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86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3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县住建局不断加大政务公开服务工作力度,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政务公开内容全面性不够、政策解读力度不够等问题,与当前全面依法行政、深化职能转变的要求和社会公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
下一步,县住建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各级政府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认真总结研究,查漏补缺,不断改进创新,持续提升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一是保证公开内容全面。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严格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主动向社会公开,确保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二是提升政策解读力度。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对政策文件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解读,及时公开,满足公众期待。三是创新公开方式。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便于更多公众了解公开信息基本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