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麟游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16 15:10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及时公开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月工作进展等信息12条,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依托麟游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新闻13条,公开政务3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县供销联社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安排专人对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的信息量、完整性、时效性、准确性进行核查,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的政府信息合法、准确、真实。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2年县供销联社未建立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相关平台。

(五)监督保障。为顺利推进县供销联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主任任组长,党委委员、副主任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二是对县供销联社所涉及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版块落实了专人负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三是坚持强化教育培训,组织政务信息专员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升政务公开意识和工作水平。

(六)建议提案办理。县供销联社高度重视、充分调研,认真办理政协委员关于“建立我县农产品快递绿色通道”的提案1件并主动公开办理结果,把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

行政强制

/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县供销联社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下一步工作中,县供销联社将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持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更新和解读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努力增强工作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