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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16 10:13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县人社局根据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部署,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将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行政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相结合,促进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逐渐步入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根据相关制度,凡是需要在政务公开栏和政府网站公开的内容,一般事项报局分管领导审核批准、重大事项报主要领导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才能公开,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建立健全一系列制度,实行政务公开制、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提高办事效率,讲求服务质量。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2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各窗口服务单位积极推行“阳光服务”,把各项工作职责、流程、服务项目、操作规范等公开公示,进一步规范工作秩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县人社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从制度建设入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范围、方式和操作流程。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速率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安排人员负责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与发布。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落实信息公开要求。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同时依托办公室,由办公室人员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协调和落实。

(六)建议提案情况。 2022年,麟游县人社局承办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2件,已全部按期办理答复完毕,办复率为100%;承办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6件,已全部办理答复完毕,办复率为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

行政强制

/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县人社局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信息报送不及时、宣传力度小、责任机制不健全、公开渠道较少、工作人员专业水平较低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完善规章制度。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麟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组织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局属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使各单位普遍熟悉并基本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和具体流程,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强日常管理和督促检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落实政府信息发布登记、统计、通报、监督检查等制度,细化操作办法,把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落实到人,加强日常管理和督促检查,努力实现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及时、主动予以公开。

(三)整合信息公开工作力量,提高工作实效。切实整顿人社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环境,配齐人力、建立机制,形成行业信息公开工作整体合力,保障信息上传下达畅通、资源公开共享、信息报送及时准确,真正解决群众实际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截至目前,暂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