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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16 09:52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2年度县统计局围绕麟游县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农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总额、“五上”企业新增数量、地方财政收入、城乡居民收入等相关经济指标编发统计快报进行数据公布,并就我县主要经济指标进行数据分析、解读,编发统计分析。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次,县统计局及时进行办理,通过电话回应申请人诉求,并向申请人冯婉柔提供了麟游县2020年各镇60岁以上年龄常住人口状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安排专人,对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的信息量、完整性、时效性、准确性进行核查,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依托三种渠道开展。一是在县政府网站政务信息专栏及省、市统计部门内网进行全文电子化公开;二是在政务公开栏进行纸质公开;三是在县统计局办公室提供咨询、查阅。

(五)监督保障。局党组全面部署县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确定由办公室牵头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严格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及时将统计指标监测等情况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

行政强制

/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1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纠正

结果

审结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创新不够,重视程度不够高,公开内容表层化,内容和形式不够丰富。

(二)改进情况:下一步县统计局将不断增强干部公开意识,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各级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新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强化对干部队伍的理论培训,充实公开内容,提升公开时效,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解读数据工作;进一步完善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截至目前,暂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