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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16 09:03 浏览次数:

2022年县财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严格信息公开程序,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县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2年度县财政局公开公示了财政预算信息107条,财政决算信息171条,政府采购信息209条,各镇各部门财政资金信息46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2年,县财政局收到1条依申请公开。已按相关要求予以答复(麟财申字[2022]第1号《麟游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信息考核工作要求,采取挂号登记、督查落实等方式,督促各财政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按时按规定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及相关政策法规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和及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2年以来,县财政局通过人民日报、宝鸡日报、西部财会、财经报、县委、县政府信息网、广电台等各类信息平台,共计报送267条政务信息,及时有效反馈我县各级财政工作实时情况,确保在公开许可范围内的工作第一时间面向群众,实现工作透明化,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监督保障。按照《麟游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及时建立完善了《麟游县财政局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严格公开程序,切实做到了“谁公开、谁负责”。同时,将信息工作纳入年度各股室(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确保年度信息公开有抓手、可考核、有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

行政强制

/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3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1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纠正

结果

审结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2年,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化管理水平有待提升,专业人才缺乏;二是部分人员信息撰写水平较低,撰写信息质量不高;三是信息网络安全系数不高,部分财政应用软件系统版本陈旧,存在安全隐患和漏洞。

对于以上存在问题,现提出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信息安全及公开公示工作业务培训,切实提升财政部门信息化管理水平;二是继续坚持信息写作培训,提高信息撰写人员写作水平,加大信息宣传力度,增强财政工作对外知晓率;三是结合财政云应用推广工作,升级完善财政应用软件系统,切实提升信息安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