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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16 08:31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文旅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坚持改革创新,务求公开实效。涉及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做到规范、及时、准确、完整发布信息。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告知栏等渠道,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扎实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结合县文旅局工作实际,现将县文旅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1、主动公开:县文旅局按照《条例》要求,局机关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各股室做好职能范围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中县文旅局承担的工作任务,具体的工作人员和职责。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在政府门户网站对应栏目进行了公布并及时进行了更新。

2、依申请公开:无。

3、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对不宜公开的信息不公开,对应公开的一律公开,同时按照“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有效保证上网信息安全。县文旅局于今年11月份公开了广播电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旅游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县文旅局微信公众号“麟游文化旅游”中及时发布解读文化和旅游领域重要政策,及时公开景区景点、文保单位、旅游咨询相关情况,发布重要工作进展和活动资讯,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5、监督保障:县文旅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收集、整理政务信息,统一发布,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考核。

6、“建议提案”栏目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2年,县文化局承办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1件,已全部按期办理答复完毕,办复率为100%;承办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4件,已全部办理答复完毕,办复率为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

行政强制

 /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县文旅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如:政府信息公开的功能性、完整性、便捷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后,县文旅局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规范性,以更高质量的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