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政府工作要求,公布酒房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我镇遵循公正、公平、及时、准确和便民的原则,按照县政府工作要求主动公开机构设置、领导班子、政务动态、人事信息等,以及其他应当公开的信息。同时,公开公布了安全生产、就业、农村危房改造、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涉农补贴、生态环境、养老服务、重大建设项目、财政预决算等10项领域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年内,我镇共处理投诉件80件,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市长信箱、县长信箱等各类工单均在上级规定时间内办结,无超期办理以及推诿不办情况,按期办结率达到100%,群众回访满意率达98%以上。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我镇无依申请公开内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公开信息的核查工作,确保公开内容客观真实。将首问负责制度、服务告知制度、服务承诺制度、接待登记制度、情况报告制度、值班制度等上墙,广泛宣传便民服务中心职能、服务内容、办事流程,扩大群众知晓率和工作影响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及时、准确公布较高数量和质量的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镇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落实公开信息逐级审批等规定,今年无新开通网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以及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统一安排,公开了10项领域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上报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
(五)监督保障
我镇在政府网站和便民服务大厅开设了意见征集、投诉电话,设立群众意见收集邮箱等,接受群众监督评议。加强政务信息规范化管理,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规程,推动政务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常态化解读回应机制,严格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打造便捷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威渠道,提高政务公众参与水平,营造公开透明的营商环境,强化政务公开在基层服务治理功能。
(六)“建议提案”栏目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2年7月4日完成了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9号建议(张银福、周丽娟代表提出的“关于对酒房镇万家城国家级传统村落进行维修保护的建议”)的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 /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 ||
行政强制 |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条例》要求和公众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部分领域信息公开还不够全面及时,公开查询服务质量还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还需加大。
(二)改进情况
一是严格规范公开运行。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精细化管理,加大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力度。逐级细化内部操作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审查、申请办理、意见受理等工作规范运行。
二是全面落实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围绕安全生产、就业、农村危房改造、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涉农补贴、生态环境、养老服务、重大建设项目、财政预决算等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问题,依法、及时、准确地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三是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深化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常态化日常解读机制,跟踪评估解读效果,充分利用各类公共渠道,做好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提高重大政府信息的覆盖范围和知晓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