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2年,麟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努力营造公开、公正、公平的政务环境。
1.主动公开。一是持续做好人事信息公示,对机构调整、人员变动等信息及时更新公示。二是突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全年共完成县本级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小作坊等环节的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2022年度共完成抽检任务387批次并全部公示。三是持续做好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坚决按照“谁办案、谁录入、谁负责、谁公示”的原则,对查处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无证无照、产品质量等违法案件进行公示,2022年度共查处行政处罚案件23起,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公示平台进行公示。四是深入推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在“双随机、一公开”专栏发布抽查计划、抽查事项清单、抽查主体、抽查结果等内容,2022年度共公示抽查计划17批次、抽查事项120项、抽查结果120条。
2.依申请公开。2022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3.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市场监管领域信息公开特点,先后制定印发了《麟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等规章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效落实。对拟在县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信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等保密审查规定,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开通“麟游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设立了“便民服务”“走进市监”“政民互动”等三个主栏目,针对群众关注的企业信息查询、网上年报、消费者投诉等内容,设置了专门的入口,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2022年,“麟游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共推送时政新闻、工作动态、消费警示及市场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等信息404条。
5.监督保障。对照具体任务清单,根据每季度省、市、县三级的测评情况,认真查缺补漏、及时进行整改,逐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并且定期开展自评工作,对标政府信息公开先进单位,查找自身的差距和不足,分阶段进行完善。同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和培训,年内共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2次,参加人数100余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3 | ||
行政强制 | 5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县市场监管局按照上级部署,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收到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信息公开数量、及时性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规范,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县市场监管局将着重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持续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条例要求,认真梳理我局政务信息公开事项目录,对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规范管理,着力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水平。二是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实效性。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发布的及时性,确保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第一时间公开发布,切实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性。三是不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结合市场监管职能,紧密结合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等重点领域,持续加强信息公开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