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6012022E/2022-00289 |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2022-08-0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类别:A
签发人:张卫东
宝水函〔2022〕188号
闫秉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麟游普化水库相关问题的提案》(第35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麟游县普化水库建设,在项目前期推进过程中,局领导多次赴黄委会、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等有关部门汇报沟通,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多次专程赴咸阳市协商市际水资源配置问题,推进水库前期工作,推动项目早日开工。我市将项目连续纳入省、市“十三五”“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持续加大水库项目在技术服务、立项审批等方面的支持力度;连续把普化水库列入市级重点水利前期项目,累计向省水利厅争取到1000万元前期工作经费,用于推动水库前期工作。针对前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今年6月17日,省政府第31次专项问题会议要求,咸阳市、宝鸡市政府要从全省大局出发,按照互利共赢原则加快补水方案、水价等方面协商,尽快形成共识,于会议后7个工作日内达成协议报省水利厅、省发展委,省水利厅牵头协调、督促落实。宝鸡、咸阳双方协商情况不能影响项目前期各种手续办理,省发改委要尽快按程序提请省政府发布停建通告。项目建设单位要加快前期工作,确保年内开工建设。目前,省发改委已按照程序正在办理禁建令。
您提出的建议针对性强,政策研究透彻,措施切实可行,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跟踪项目前期工作进展,加强与省、市发改部门汇报沟通,争取水库项目尽快审批立项;二是继续把普化水库列入市级重点建设项目,积极争取中省资金支持,确保水库顺利建设,早日发挥效益。
感谢您对我市水利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宝鸡市水利局
2022年7月25日
(联系人:茹文娟 电 话:0917-3261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