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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交通运输局安排部署2022年交通运输系统防汛工作

发布时间: 2022-05-17 09:23 浏览次数:

近日,宝鸡市交通运输局印发《宝鸡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2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汛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2022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汛工作。

按照相关部门预测,2022年,预计初夏汛雨出现在6月下旬到7月上旬,开始时间较常年略偏早;预计9月中旬开始我市有秋淋天气。《通知》指出,交通系统各单位要按照“宁可防而不来,不可来而无防”的原则,立足防范预警意识,把防汛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各自防汛工作目标和任务,专题研究周密部署,及时修订完善防汛应急预案,强化应急队伍建设,保障应急救援物资,有针对性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公路养护、道路运输、交通工程建设等各领域防汛工作落到实处。

《通知》要求,公路养护管理部门要加强公路基础设施的养护管理和抢通保通工作,加强对公路、桥梁、隧道的排查、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处理存在的薄弱环节,确保排泄洪设施通畅;加强应急物资、机械储备保养和应急队伍建设,提高抢险能力和水平;加强路网运行监测,及时发布路况信息,服务群众安全出行。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建立防汛抗旱救灾客、货应急运输车队,加强对应急抢险驾驶人员的管理,保证人员在位,能随时出动;加强对“两客一危”车辆的安全监管力度,配合公安交警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违规行为。交通工程建设单位要密切关注汛期雨情、水文地质和强风等变化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人员疏散、设备转移、抢险救灾等应急预案,对可能受到自然灾害影响的施工工地和驻地,要适时安排专人巡查值守,加强值班观察,一旦发生险情妥善处置。

《通知》强调,各单位要加快汛期水毁修复和灾害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快2021年灾毁修复项目进展,于6月底前全面完工,避免汛期极端天气造成公路设施二次损毁。各县区各单位要加强汛期应急值守与信息报送工作,主汛期和强降雨期间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发生水毁灾情后第一时间上报灾毁损失与应急抢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