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2022年一季度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已经省、市统计局评估,现报告如下:
一、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61.28亿元,同比增长8.7%,增速列全市第1位。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0.85亿元,增长5.6%;第二产业增加值55.90亿元,增长9.1%;第三产业增加值4.53亿元,增长5.8%。
二、实现农业增加值0.86亿元,同比增长5.4%,增速列全市第2位;实现服务业增加值4.53亿元,同比增长5.8%,增速列全市第1位。
三、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2%,增速列全市第1位。
四、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6.1%,增速列全市第8位。其中,5000万元以上在库投资项目31个,完成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87.6%,列全市第1位。
五、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8亿元,同比增长14.9%,增速列全市第4位。
六、实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916元,同比增长5.2%,增速列全市第3位。
七、实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35元,同比增长7.1%,增速列全市第1位。
八、实现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461元,同比增长7.1%,增速列全市第2位。
九、完成建筑业增加值0.06亿元,同比增长8.6%,增速列全市第6位。
十、完成地方财政收入2.56亿元,同比增长119.3%,增速列全市第1位。
十一、完成财政支出4.06亿元,同比增长4.0%,增速列全市第8位。
十二、实现非公经济增加值22.59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GDP)比重41.75%,列全市第12位。
十三、“五上”企业累计入库3户(均为“下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