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一是及时公开政协建议提案办理结果。认真办理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并主动公开办理结果,公开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2件,把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落到实处。二是加强项目建设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和解读电子商务项目相关重要政策文件、背景依据、主要内容、执行标准,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2021年1月1日起到2021年12月31日止,依托麟游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新闻19条,公开政务3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县供销联社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安排专人对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的信息量、完整性、时效性、准确性进行核查,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的政府信息合法、准确、真实。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麟游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加强专门性文件的发布和解读,认真核对发文机关、标题、发文字号、有效性、主题分类、成文日期、发布日期等文件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威性、及时性、有效性。
(五)监督保障。一是会议专题研究。2021年2月24日,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安排部署供销联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为2021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夯实基础。二是开展自查评估。对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评估,发现问题,研究对策,改进工作。三是强化教育培训。组织政务信息专员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升政务公开意识和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县供销联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上还需进一步提高。2022年主要从以下方面改进和加强。
(一)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持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更新和解读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丰富公开范围。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完善各项公开内容,努力做到政府信息公开的多样性,真正做到全面、彻底的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