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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19 10:05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相关规定精神,麟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单位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梳理、统计和总结,并以网络形式向全社会公开。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麟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麟游县杜阳路37号,邮编:721599,电话:0917-796210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麟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县委、县政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升公开质量,努力营造公开、公正、公平的政务环境。

1.主动公开。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示。一是持续做好人事信息公开,对人员变动、机构调整等信息进行了及时更新公示。二是突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完成县本级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小作坊等环节的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完成全年抽检任务399批次并全部公示。三是突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坚决按照“谁办案、谁录入、谁负责”的要求,对查处的食品药品、无证无照、假冒伪劣、产品质量、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进行公示,2021年度共查处行政处罚案件23起,并全部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公示平台进行公示。四是突出工作动态信息公示。有针对性地发布消费警示信息以及市场监管工作动态,2021年通过“麟游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654条。五是在县政府网站“双随机、一公开”专栏,发布抽查计划、抽查事项清单、抽查主体、抽查结果,2021年公示抽查计划14批次、抽查事项122项、抽查结果103条。

2.依申请公开。2021年我局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市场监管领域信息公开特点,先后制定印发了《麟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制度》《麟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规章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落实、有效落实。对拟在县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上发布信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保密审查规定,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从源头上落实了保密审查。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麟游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设立了“便民服务”“走进市监”“政民互动”等三个主栏目,针对群众关注的企业信息查询、消费者投诉等内容,设置了专门的入口,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同时,今年,针对党史学习教育,专门增设“党史百年天天读”主题教育栏目,指定了专人对公众号进行管理,今年以来,“麟游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共推送时政新闻、工作动态、消费警示、市场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等信息654条。

5.监督保障。对照具体任务清单,根据每季度省、市、县三级的测评情况,认真查缺补漏、及时进行各项整改,逐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并且定期开展自评工作,对标政府信息公开先进单位,查找自身的差距和不足,分阶段进行完善。同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和培训,年内共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2次,参加人数60余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按照上级部署,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收到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各股所队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数量、及时性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我局将着重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一是持续强化主动公开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推进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二是不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结合市场监管工作职责,紧密结合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双随机、一公开”等重点领域,持续加强信息公开力度。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切实完善日常工作机制,理顺工作流程,通过规范和完善,把政务公开工作真正落实在行动上,增强政务透明度,确保处事公正、办事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