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县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根据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文旅公共发〔2020〕32号)和《宝鸡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复检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我县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复检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主要任务
在巩固提升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围绕新修订的第四批示范区创建验收标准和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工作方案,对标补齐短板,促进整体提升,确保全面达标。
(一)提升重点公共文化设施品质。加快完善县文化馆、图书馆、镇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设施建设,规范提升管理水平,拓展服务内涵,发挥好公共文化服务主阵地作用。
(二)推进县、镇“两馆”达标。持续做好县文化馆、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对照已申报或已被命名的等级馆指标,查漏补缺,确保达到标准要求。加快县级图书馆分馆、镇图书室、村(社区)图书室(农家书屋)的藏书录入公共检索系统,确保人均占有公共图书馆藏书0.8册以上。县财政要足额拨付公共图书馆购书经费,按照县图书馆1.3元/人/年,确保人均年增新书0.04册以上。
(三)加强镇、村(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严禁挤占、侵占、挪用公共文化设施,各镇综合文化站设置率、功能完备率达到100%,各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设置率达到90%以上,实现规范化管理,推行标准化服务。
(四)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修订我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和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标准,出台广播电视体系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帮扶机制和针对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服务工作机制。畅通诉求渠道,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服务。
(五)深化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县文化馆、图书馆、镇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免费开放制度要健全、规范,县级每周开放时间达到56小时以上,镇级开放时间不少于42小时的规定。
(六)开展公共文化流动服务。县图书馆每年下基层流动服务不少于40次,县文化馆每年组织流动演出不少于10场(次),流动展览不少于12场(次)。
(七)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数字化建设。县文化馆、图书馆要建有网络平台,服务功能达到指标要求。推进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建设,镇、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场所配备数字化设施,具备数字文化服务能力。
(八)建设地方特色资源数据库。县图书馆、县文化馆建设2个以上的地方特色资源数据库。图书馆可用数字资源不低于4TB。
(九)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出台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性意见,将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建立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主体和服务方式多元化发展。
(十)大力发展文化志愿服务。加强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完善注册招募、服务记录、管理评价和激励保障机制,实施志愿服务项目,扩大服务范围,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志愿服务活动,逐步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志愿者服务模式。
(十一)扶持壮大群众文化团队。完善群众文化团队管理制度,持续开展评星定级工作,落实扶持资金,实施扶持项目,加强管理培训,壮大群众文化团队,激励文化类社会组织常态化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供给。
(十二)推进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深化县级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实现县域内图书“通借通还”。完成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健全理事会制度。出台公共文化服务与旅游公共服务融合发展实施意见,实施融合项目。
(十三)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价。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发展情况年报制度,制作年报并向社会公开。深化政府公共文化服务考核体系建设,健全公共文化机构绩效考评制度,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
(十四)加大公共文化服务经费投入。县财政要按照相关规定足额拨付“两馆一站”、镇村广播体系维护、非遗保护、农村公益电影和文化惠民演出等专项经费,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审计,确保人均文化事业经费在全市处于领先水平。
(十五)加强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建设。县公益性文化单位按标准配备工作人员,确保人员结构达到规定比例。镇综合文化站配齐1名专职和2名兼职人员;村(社区)配备1名财政补贴的文化管理员;各镇村(社区)要配备广播体系管理人员。同时,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培训,不断提升业务素质。做好群众业余文艺团队登记和管理工作。
二、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1年8月)
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建立日常工作机制,熟悉掌握指标内涵,明确目标任务,开展文化设施使用效能排查,摸清现状,查漏补缺,全面启动复检工作。
(二)实施阶段(2021年8月)
1.补齐短板,全面达标。县级相关责任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复检标准要求,夯实主体责任,推进任务落实,突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服务供给和效能提升、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人才和资金保障等重点工作,补齐短板弱项,规范资料整理,对各自承担的指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确保各项指标达标,推进我县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
2.发掘亮点,彰显特色。在达到复检标准的基础上,县文旅局要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促进社会力量参与、优化运行机制、创新服务方式、促进文化与科技融合、深化文化和旅游融合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发掘一批创新案例和示范项目,形成彰显麟游地方特色和具有示范价值的公共文化服务新品牌、新模式。
3.广泛宣传,文明服务。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加大示范区建设的宣传力度,公共文化机构要加强“两法一条例”(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图书馆法、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宣传,优化便民措施,提升从业人员素养,开展文明服务,提高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
(三)迎检阶段(2021年9-10月)
9月初,在市级成立检查组进行初检验收以前,县复检工作领导小组将逐镇、逐部门对此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初验,迎接市级初验,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接受示范区复检。复检结束后,根据省市反馈意见,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扎实开展整改,不断完善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部门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建立联络员制度,把复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任务细化分解,周密部署,强力推进,对照指标逐项完成。
(二)强化督查考核。将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复检)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逐步提高考核比重。县示范区复检领导小组将对一些重点任务、硬性指标的完成情况跟踪督查,对进展缓慢、落实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责任人。各镇、各相关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督查考核机制,制定具体办法,量化考核指标,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全县复检工作有力落实,整体推进。
(三)紧密协作配合。各镇、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及时向县示范区复检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加强沟通、主动衔接、紧密配合,形成合力,推进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研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掌握工作进度,加强对各责任单位的指导协调,不定期进行实地检查和个别抽查,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到位。
附件:麟游县2021年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复检任务分解表
指标号 | 指标 | 指标说明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材料征集要求 | ||
一、总体评价 | ||||||||
1 | 示范区建设工作组织情况 | 领导重视 政策措施 创建经费 创建考核 学习宣传 |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多次专题研究部署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巩固提升示范区创建成果;下发相关政策性文件;创建专项经费充足并落实到位;有关考核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发展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权重明显提高;开展公共文化法律法规专题教育和宣传推广,党委中心组开展过学习,有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推广,文化系统组织过专题培训。 | 县政府专题研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制定示范区创新发展工作方案,及时拨付公共文化专项经费,提高公共文化建设考核分值权重。县政府集体学法会专题学习《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图书馆法》,各级媒体开展公共文化法律法规宣传。文旅系统邀请专家组织公共文化专题培训。 | 县政府办 县委组织部 县委宣传部 县财政局 县文旅局 各镇人民政府 | 2021年 8月中旬 | 提供材料:县政府会议纪要,示范区创新发展工作方案,公共文化经费划拨证明,公共文化考核指标文件,相关学习、培训、宣传资料。 | |
2 | 示范区建设规划落实 情况 | 规划中提出的目标、任务100%落实。 | 对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宝办发〔2016〕19号),完成目标任务。 | 县文旅局 县级相关部门 | 2021年 8月中旬 | 提供材料:建设规划和规划落实一览表。 | ||
3 | 公共文化服务创新 | 形成一批在公共文化体制机制、内容方式、服务效能、社会化发展、文旅融合、绩效评价等方面有创新性的做法和经验,特色鲜明;在全国范围内具有较强的推广价值和示范意义;以多种方式开展了宣传推广,并产生较大影响。 | 推出一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创新案例、社会力量参与案例、公共文化服务示范项目,邀请专家凝练提升,形成“麟游经验”,在中省市主流媒体宣传推广。 | 县文旅局 各镇人民政府 | 2021年 8月中旬 | 提供材料:案例、项目、经验总结等材料,宣传推广及产生影响的佐证材料。 | ||
二、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 | ||||||||
4.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 ||||||||
4-1 | 县有公共图书馆、文化馆 | 县级图文两馆齐全。设置率100%, 100%建成并运行。千人面积超过本市平均水平20%以上。 | 完善县(区)图书馆、文化馆设施建设,规范管理,提升服务。 | 县文旅局 各镇人民政府 | 2021年 8月中旬 | 提供材料:县级公共文化设施(布局、建设面积、建成时间、等级等)一览表和证明资料。包括最近一次评估定级证明文件。在建设施的建设项目立项、项目投资、馆舍设计等有关文件。 | ||
4-2 | 县级公共图书馆达标情况 | 县级公共图书馆达到部颁三级馆以上标准。 | 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均达到部颁三级馆以上标准。按照申报(或已命名)的等级馆指标,查漏补缺,完善资料,达到部颁等级馆标准。 | 县文旅局 各镇人民政府 | ||||
4-3 | 县级文化馆达标情况 | 县级文化馆达到部颁三级馆以上标准。 | 县文旅局 各镇人民政府 | |||||
5.图书馆建设五项指标 | ||||||||
5-1 | 人均占有公共图书馆藏书≥0.8册 | 1.藏书量包括地县级图书馆、镇图书馆、社区(村)图书室、农家书屋的总藏量;其中镇图书馆、社区(村)图书室、农家书屋的藏书要求进入公共检索系统。 2.人口为本区域常住人口。 3.以现场抽查图书馆检索系统数据为依据。 4.示范区城市辖区内的上级馆藏书量,可以按常住人口比例折算到示范区城市的藏书量。 | 加快县级图书馆分馆、镇图书室、村(社区)图书室(农家书屋、基层服务点)的藏书录入公共检索系统,100%完成录入。市、县(区)财政足额拨付公共图书馆购书经费。采集、整合数字资源,县图书馆可用数字资源达到4TB以上。 | 县文旅局 县财政局 各镇人民政府 | 2021年 8月中旬 | 提供材料:各级公共图书馆(室)2019年、2020年藏书量,年新增图书量(购书经费拨付证明)、到馆人次数量、借阅流通量、数字资源量一览表。 | ||
5-2 | 县级图书馆平均每册藏书年流通次≥0.7次 | |||||||
5-3 | 人均年增新书≥0.04册(力争达到≥0.05册) | |||||||
5-4 | 人均到馆次数≥0.5次 | |||||||
5-5 | 图书馆可用数字资源:县级馆不低于4TB | |||||||
6.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 | ||||||||
6-1 | 设置率 | 设置率100%,站舍面积达到300平米,单独设置率100%。 | 单独设置是指文化站没有设在政府办公用房内,与镇政府办公楼使用同一场地的,独立成区,并设有专用出入口。 | 县级开展排查,严禁挤占、挪用公共文化设施,确保单独设置率达到100%。按照《宝鸡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宝政办发〔2016〕67号)和《宝鸡市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服务标准》完善设施、功能和服务,功能完备率达到100%。 标识标牌悬挂醒目、服务内容公示上墙、“两法一条例”宣传到位。 | 县文旅局 各镇人民政府 | 2021年 8月中旬 | 提供材料:镇文化站数据一览表和证明材料,内容包括:面积、建成时间、投资、用房项目设置、室外活动场地面积、人员、设备等。 | |
6-2 | 功能完备率 | 用房设置完备率100%,设备完备率80%,室外活动场地完备率80%。 | 功能完备是指设有多功能厅、图书室、培训教室和共享工程活动室并配备相应设备,有室外活动场地。 | |||||
7 | 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 设置率≥70%,面积不低于200平米,功能齐全。 | 功能齐全是指统筹建有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配有文化广场。 | 统筹、整合资源,抓好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设置率达到90%以上。按照《宝鸡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宝政办发〔2016〕67号)和《宝鸡市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服务标准》完善设施、功能和服务,达到“6+X”标准。标识标牌悬挂醒目、服务内容公示上墙、“两法一条例”宣传到位。 | 县文旅局 各镇人民政府 | 提供材料: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一览表和相关资料,内容包括:面积、用房项目设置、室外活动场地面积等(未建 成的提供立项、投资等证明材料)。 | ||
三、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与效能 | ||||||||
8.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 ||||||||
8-1 | 制定本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并组织实施 | 依据国家指导标准和省级实施标准,制定本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具有地域特色,标准要高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平均水平。 | 对照国家指导标准、省级实施标准和《宝鸡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修订完善本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并组织实施。 | 县文旅局 各镇人民政府 | 2021年 8月中旬 | 提供材料:本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等相关材料。 | ||
8-2 | 建立和完善乡村振兴机制,效果显著 | 针对本县有具体的文化扶持措施。 | 出台文化助力乡村振兴的相关文件,实施乡村振兴项目。 | 县文旅局 县乡村振兴局 各镇人民政府 | 2021年 8月中旬 | 提供材料:文化助力乡村振兴的相关文件、案例。 | ||
8-3 | 建立特殊群体服务工作机制,公共文化服务机构100%有面向特殊群体的服务区域或项目。 | 有针对特殊群体(包括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务工人员、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活困难群众等)公共文化服务的文件、制度和实施效果材料。 | 制定特殊群体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制度。县(镇)文化馆(站)、图书馆建立针对特殊群体的服务区域和项目。青少年活动中心、老干部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残疾人服务机构做好面向特殊群体的公共文化服务工作。 | 县教体局 县文旅局 县卫健局 县总工会 团县委 县妇联 县科协 县残联 各镇人民政府 | 2021年 8月中旬 | 提供材料:针对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服务相关材料。文化馆(站)、公共图书馆提供特殊群体服务项目一览表。 现场检查:公共文化服务机构针对特殊群体的服务区域和设施。 | ||
9.提升公共文化机构服务水平 | ||||||||
9-1 | 制定公共文化设施运行、服务规范标准 | 指导规范制定本地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服务标准。市县两级公共文化设施建立了全面系统的标准规范。 | 修订完善《麟游县文化馆服务标准》《麟游县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镇综合文化站服务标准》《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服务标准》。 | 县文旅局 各镇人民政府 | 2021年 8月中旬 | 提供材料:有关政策标准规范文件。 | ||
9-2 | 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提供“菜单式”“订单式”服务 | 公共文化机构已经建成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全域范围内开展了创新服务,效益显著。 | 县级文化馆、图书馆在醒目位置公布投诉电话,设置意见箱,建立投诉反馈制度,及时解决反馈群众提出的意见及建议。向群众提供公共服务项目“菜单”,根据群众需求开展“订单”“点单”服务。探索创新服务模式,总结创新案例。 | 县文旅局 各镇人民政府 | 2021年 8月中旬 | 提供资料:创新性项目及项目实施的有关文件。 现场检查: “菜单式”和“订单式”服务、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实施情况。 | ||
10.免费或优惠开放 | ||||||||
10-1 | 100%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免费开放地方政府分担经费100%落实,服务人次逐年明显增加。其他公共文化设施免费或优惠开放,100%有免费服务项目。 | 1.免费开放经费包括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分担资金。资金到位,无截留、无冲抵。 2.地方政府分担经费落实率不足50%是指下列两种情况之一:第一,地方政府分担经费总量落实率不足50%;第二,获得地方政府免费开放分担资金的公共文化机构数量占机构总数不足50%。 3.其他公共文化设施包括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 | 免费开放中央补助资金和省财政分担经费100%拨付到位。文化馆(站)、图书馆免费开放符合国家政策要求,服务公示规范,制度健全,成效显著。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有免费开放和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 | 县教体局 县财政局 县文旅局 县总工会 团县委 县妇联 各镇人民政府 | 2021年 8月中旬 | 提供材料:关于免费开放的文件和具体要求。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省财政分担资金拨付凭证。2019年、2020年各类公共文化设施情况一览表和证明材料。内容包括:活动区域面积、免费服务项目、免费开放服务人次。 现场检查:服务场所服务公示(服务项目、时间、内容及公示时间等),开放时间,品牌项目。 | ||
10-2 | 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规则公示内容完备,位置醒目、更新及时 | |||||||
10-3 | 文化馆、图书馆每周服务时间达标 | 服务时间:文化馆(站)不少于42小时;图书馆每周不少于56小时。 错时开放是指公共文化机构的开放时间在总量确定的前提下与公众正常工作时间适当错开。 | 深化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推行延时、错时开放。县级公共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文化馆(站)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2小时。 | 县文旅局 各镇人民政府 | 2021年 8月中旬 | 提供资料:2019年、2020年各馆(站)免费开放服务项目、经费、每周开放时间、受益人数一览表和证明材料。 | ||
11.农村公共文化服务 | ||||||||
11-1 | 每个行政村每月1场电影 | 院线上映不足两年的国产新片比例不低于1/3。 | 持续开展公益电影放映和“政府买单,群众看戏”送戏下乡文化惠民演出活动,覆盖全县镇、村(社区)。积极组织群众文艺团体、文化志愿者下基层演出。 | 县委宣传部 县文旅局 各镇人民政府 | 2021年 8月中旬 | 提供材料:2019年、2020年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指标一览表和证明资料。 | ||
11-2 | 每个行政村每年观看戏剧或文艺演出3场 | |||||||
12.流动服务 | ||||||||
12-1 | 县级配置流动服务车并开展流动服务 | 县级图书馆、文化馆配备1台以上流动服务车或以社会化方式配备流动服务设施设备。 流动服务:包括文化下基层项目、流动文化服务项目和城市援助农村项目等。 | 县级图书馆、文化馆下基层服务次数达到指标要求。 | 县文旅局 | 2021年 8月中旬 | 提供资料:重要文化项目有关文件和实施材料。文化馆、公共图书馆流动服务一览表。以社会化提供的,要有相应证明材料。 | ||
12-2 | 公共图书馆每年下基层服务≥40次/馆 | |||||||
12-3 | 文化馆每年下基层服务流动演出10场/馆,流动展览8场/馆 | |||||||
四、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 | ||||||||
13.公共文化机构数字化建设 | ||||||||
13-1 | 建立 网上 图书馆 | 县级公共图书馆100%建有网络数字化阅读服务平台;且县级馆服务功能均达标。 | 服务功能达标是指:图书馆网络数字化阅读服务平台应有信息发布、文献检索、数字文献阅览、视频阅览、读者服务、信息咨询等6项功能。 | 各级文化馆、站,图书馆有网络数字化服务(阅读)平台,服务功能达到指标要求。推进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建设。 | 县文旅局 各镇人民政府 | 2021年 8月中旬 | 提供材料:文化馆、图书馆网站等数字化服务平台建设一览表(包括:建立时间、栏目设置、点击和下载次数)及证明材料。上网检查。 | |
13-2 | 建立 网上 文化馆 | 县级文化馆100%建有网络数字化服务平台,县级馆服务功能均达标。 | 文化馆网络数字化服务平台应有信息发布、艺术欣赏、网上培训、活动开展、咨询指导等5项功能。 | |||||
14.数字资源建设 | ||||||||
14-1 | 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特色数字资源库数量 | 建成2个地方公共图书馆特色数字资源库,且建成2个地方文化馆特色数字资源库。 | 县图书馆、县文化馆分别建设2个以上地方特色资源数据库。 | 县文旅局 | 2021年 8月中旬 | 现场检查:数据库具有一定规模、便于检索。 | ||
15.基层数字服务能力 | ||||||||
15-1 | 镇综合文化站 | 无线网络全覆盖,数字服务项目健全。 | 各镇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配备数字化设施,具备数字文化服务能力,无线网络全覆盖并向群众开放,建有数字文化服务墙。 | 县文旅局 各镇人民政府 | 2021年 8月中旬 | 现场检查:配备数字文化设施,具备数字文化服务能力,可以通过固定上网终端、网络电视、手机等多种方式使用数字服务产品,以及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的数字服务资源。 | ||
15-2 | 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 |||||||
五、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建设 | ||||||||
16 | 建立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 | 出台了指导性意见、目录,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形成常态化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取得明显成效。 | 将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建立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机制,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主体和服务方式多元化发展。 | 县民政局 县财政局 县文旅局 各镇人民政府 | 2021年 8月中旬 | 提供材料:具体实施方案和采购目录;釆购工作档案材料;财政资金拨付清单。 | ||
17 | 文化志愿服务 | 建立了公共文化服务志愿者工作机制,有制度、有项目、有队伍、有成效。 | 继续加强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完善注册招募、服务记录、管理评价和激励保障机制,实施志愿服务项目,扩大服务范围,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志愿服务活动,逐步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志愿者服务模式。 | 县文旅局 团县委 各镇人民政府 | 2021年 8月中旬 | 提供材料:县级有关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的制度、项目、人员名册和总结材料;文化馆、公共图书馆、文化志愿者制度、岗位和人员名册。 | ||
18 | 培育和规范文化类社会组织 | 实施群众文化团队扶持项目,有扶持资金;形成群众文化团队建设运行长效机制;文化类社会组织常态化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供给。 | 完善群众文化团队管理制度,开展评星定级工作,落实扶持资金,实施扶持项目,加强管理培训,壮大群众文化团队,激励文化类社会组织常态化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供给。 | 县民政局 县财政局 县文旅局 各镇人民政府 | 2021年 8月中旬 | 提供材料:有关政策文件和工作方案、工作总结等材料。 | ||
六、公共文化服务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 | ||||||||
19 |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 | 建立协调机制,管理制度完善,协调有力,公共文化项目在基层实现有效统筹。 | 县级制定出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制度,建立部门联动、合力推进的协调机制,定期研究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实现公共文化项目在基层有效统筹。 | 县文旅局 县级相关部门 各镇人民政府 | 2021年 8月中旬 | 提供材料:有关制度文件;统筹公共文化工作的方案、具体做法等材料。 | ||
20.总分馆制建设 | ||||||||
20-1 | 县级图书馆建立总分馆制 | 公共图书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因地制宜建立符合当地 特点的以县级公共图书馆为总馆,镇综合文化站、村(社区)图书室等为分馆或者基层服务点的总分馆制,完善数字化、网络化服务体系和配送体系,实现通借通还,促进公共图书馆服务向城乡基层延伸。总馆应当加强对分馆和基层服务点的业务指导。 | 深化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所有县域范围内实现“通借通还”。 | 县文旅局 各镇人民政府 | 2021年 8月中旬 | 提供材料:建立总分馆制的文件、方案、实施情况总结、总分馆一览表、相关会议纪要。 | ||
20-2 | 县级文化馆建立总分馆制 | 按照原文化部等五部委《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文公共发(2016 )38号)要求,县级文化馆总分馆制主要是整合县域内群众文化艺术资源,加强对县域内文化活动、文艺创作、文艺辅导、送戏下乡、队伍培训以及演出器材设备调配等方面的统筹。 | 深化县级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向基层农村延伸服务,增加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 | 县文旅局 各镇人民政府 | 2021年 8月中旬 | |||
21 | 公共文化机构建立法人治理结构 | 落实中央宣传部等七部门《关于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的实施方案》要求,完成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 | 县图书馆、文化馆建成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度健全,权责明晰,运转顺畅。 | 县文旅局 | 2021年 8月中旬 | 提供材料:有关制度文件、工作方案、工作总结等材料。 | ||
22 | 公共文化服务与旅游公共服务融合 | 公共文化机构参与文化与旅游公共服务主要包括:公共图书馆开展旅游公共信息服务;非遗传习场所与研学旅行相融合;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乡村旅游服务中心融合;群众文化活动营造城市文化氛围和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嵌入旅游景区、线路、住地、交通服务区域等。 | 出台“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与旅游公共服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与旅游公共服务融合项目,公共文化机构积极参与旅游公共服务。 | 县文旅局 各镇人民政府 | 2021年 12月底 | 提供材料:有关政策文件、工作方案、工作总结、媒体宣传等材料。 | ||
23 | 年报制度 | 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发展情况的年报制度;完成年报制作并面向社会公开。 | 制定本地公共文化服务发展情况年报制度,适时向社会公开公共文化服务年报。 | 县文旅局 各镇人民政府 | 2021年 12月底 | 提供材料:有关制度文件、年报文件、工作总结等材料。 | ||
24 | 绩效考核评价 | 公共文化机构和重大文化项目的绩效考评机制完善;引入公众参与的文化设施使用效能考核评价制度和公共文化服务考核评价制度;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 | 制定公共文化服务考核指标,建立有公众参与的公共文化设施使用效能和公共文化服务考核评价制度。对重大文化项目资金使用、实施效果、服务效能等进行监督和评估。县级组织对本地区公共文化服务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价。 | 县委组织部 县财政局 县文旅局 各镇人民政府 | 2021年 12月底 | 提供材料:有关政策文件,考核方案和结果等相关材料;第三方评价的工作方案和结果等材料。 | ||
七、公共文化服务保障 | ||||||||
25 | 资金保障 | 按照国家指导标准、省级实施标准和当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测算经费,纳入预算、安排资金。建立公共文化服务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统计公告制度。人均文化事业费(按常住人口计算)处于本市领先水平。 | 将公共文化服务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及时拨付公共图书馆购书、文化馆(站)群众文化活动、镇村广播体系维护、非遗保护、农村公益电影、文化惠民演出经费,应以及农村文化设施专项经费,确保人均文化事业经费处于本省领先水平。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审计,做好统计公告。 | 县财政局 县文旅局 各镇人民政府 | 2021年 8月中旬 | 提供材料:市、县(区)财政部门提供2018年至2020年本级人均文化事业经费数据,2020年决算和2021年预算数据等相关资料,其它有关文件和佐证资料。 | ||
26 | 镇综合文化站工作人员专职1名兼职2名。 | 专干专用是指文化站人员年度直接从事文化工作的时间不低于240天。编制按中宣部、中组部、中央编办、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关于加强地方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宣发(2010)14号)文件执行;数量可以通过编制或购买岗位等方式实现。 | 各镇综合文化站配齐专职1名兼职2名工作人员,配备广播电视运行维护管理人员,直接从事文化工作的时间不低于240天。 | 县财政局 县人社局 各镇人民政府 | 2021年 8月中旬 | 提供材料:县级落实文化站编制的有关政策文件和落实情况佐证材料。 | ||
27 | 行政村和社区有至少1名财政补贴的文化管理员(文化指导员),城市社区设有公共文化服务岗位 | 配备率100% | 村(社区)配备1名由财政补贴的文化管理员,参照村(社区)“两委会”干部标准落实工资待遇。社区设有公共文化服务岗位。 | 县人社局 各镇人民政府 | 2021年 8月中旬 | 提供材料:县级有关政策文件和落实的佐证材料。文化管理员名册。 | ||
28 | 县公共文化机构业务人员占比 | 县级公共文化机构业务人员占职工总数高于80% 。 | 县文化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机构业务人员占职工总数高于80%。 | 县人社局 县文旅局 | 2021年 8月中旬 | 提供材料:县级公共文化机构人员名册(包括职称、分工等)。 | ||
39.人员培训 | ||||||||
29-1 | 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在职员工参加脱产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15天 | 有培训计划,100%单位达标。 | 县图书馆、文化馆工作人员参加脱产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15天。 | 县文旅局 | 2021年 12月底 | 提供材料: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文化馆、公共图书馆、2019年、2020年培训计划和人员培训台账。 | ||
29-2 | 制定基层文化队伍培训计划,镇、村(社区)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天;县、乡镇、村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全国基层文化队伍远程网络培训 | 100%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集中培训时间达到5天,且参加网络培训每年达到60课时。 | 各镇、村(社区)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县(区)、镇、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从业人员参加全国基层文化队伍远程网络培训。 | 县文旅局 各镇人民政府 | 2021年 12月底 | 提供材料:各级文化单位2019年、2020年培训计划和各单位人员培训台账等资料。 | ||
30 | 建立群众业余文艺团队 | 每社区、村都有3支以上业余文艺团队。 | 每个社区、行政村至少有3支业余文艺团队。 | 县文旅局 各镇人民政府 | 2021年 8月中旬 | 提供材料:有关制度和业余文艺团队一览表。 | ||
八、其他方面 | ||||||||
31.广电、新闻出版及其他部门 | ||||||||
31-1 | 广播电视“村村通”、农家书屋建设覆盖率,健身场地、设备和活动,涉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教育等部门的工作内容 | 广播电视“村村通”、农家书屋建设以及健身场地设备的覆盖率100%,涉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教育等部门的工作内容达到相关政策要求,成绩突岀。 | 巩固完善农村广播电视基础设施网络,提升农家书屋建设水平,加强健身场地建设和设备配备,覆盖率达到100%。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教体局等部门开展文体、科普、培训等工作达到中省市相关政策要求。 | 县委宣传部 县教体局 县文旅局 县总工会 县妇联 团县委 县科协 各镇人民政府 县网络公司 | 2021年 8月中旬 | 提供材料:县级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育部门提供有关资料和数据。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教育等部门提供中省市相关政策要求和工作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