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6012022E/2021-00480 |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2021-08-3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原文链接:《麟游县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复检工作方案》解读
一、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1.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是指结合当地实际,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在满足群众基本文化需求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如何形成网络健全、结构合理、发展均衡、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广覆盖、高效能,为构建基本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供实践示范和制度建设经验的地区。
2.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是文化部、财政部在“十二五”期间共同开展的一项战略性文化惠民项目。这项工作的根本目的是推动各地研究和解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探索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可持续发展的长效保障机制,为同类地区提供借鉴和示范,为国家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和实践经验。
3.经过严格的申报、评审、公示等程序,2011年5月,第一批创建示范区(项目)名单公布,共有31个单位获得示范区创建资格。经过两年的创建,2013年9月,第一批31个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通过验收评审,获得示范区称号,陕西省宝鸡市是首批获得此项荣誉的市。
二、文件出台背景
为整体推动我县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进一步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根据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文旅公共发〔2020〕32号)和《宝鸡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复检工作方案》要求,特制订《麟游县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复检工作方案》。
三、主要任务
1.提升重点公共文化设施品质。
2.推进县、镇“两馆”达标。
3.加强镇、村(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4.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5.深化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
6.展公共文化流动服务
7.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数字化建设
8.建设地方特色资源数据库。
9.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
10.大力发展文化志愿服务。
11.扶持壮大群众文化团队。
12.推进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
13.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价。
14.加大公共文化服务经费投入。
15加强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建设。
四、复检指标体系
1.总体评价
2.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
3.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与效能
4.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
5.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建设
6.公共文化服务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
7.公共文化服务保障
8.其他方面
共8项31个指标。
五、方法步骤
实施步骤分为三个阶段,分别为启动阶段(2021年8月),实施阶段(2021年8月)和迎检阶段(2021年9-10月)。这三个阶段需要完成的主要任务是成立机构,制定方案,补齐短板,全面达标,发掘亮点,彰显特色,广泛宣传,文明服务,全面达到迎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