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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6012022E/2021-00486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1-06-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麟游县2021年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1-06-15 18:01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麟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麟游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通知

一、预案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了防止和减轻山洪灾害,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减轻山洪灾害造成的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及《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编制本预案。

二、预案编制目标及任务

本预案主要目标是:坚持“以人为本、以防为主、防重于抢、常备不懈”的方针,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保安全、求发展,在山洪灾害发生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

三、预案核心内容解读

一是成立机构。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县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县级成立了麟游县山洪灾害防御监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旱灾害防御监测中心,组长由分管水利工作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水利局、气象局、应急局、自然资源局领导担任,成员由县河务工作站、县水土保持工作站、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省水务集团麟游县供水公司主要领导担任。

各镇山洪灾害防御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成员为镇级相关单位的负责人、各村委会主任。

二是明确分工。县山洪灾害防御监测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气象监测组、山洪灾害监测信息组、应急保障组。

气象监测组设在县气象局,由县气象局局长任组长,负责做好雨情监测、预报、信息共享等工作。

山洪灾害监测信息组设在县水旱灾害防御监测中心,由县水利局局长任组长,负责全县河流、水库、淤地坝、堤防的水位、流量、蓄水量监测;全县7处自动雨量监测站,5处自动水位(含雨量)监测站,66处简易雨量监测站,2处视频水位监测站点水情信息收集等工作;负责各种信息的收集与整理,及时掌握雨水情等信息,做好预警信息发布与报送。

应急保障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防汛抗旱保障中心、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及下属单位县河务工作站、县水土保持工作站、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省水务集团麟游县供水有限公司有关人员组成,县应急局副局长任组长。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督促指导县防汛抗旱保障中心做好灾情风险抢险及群众撤离、安置保障工作;提供应急物资,确保险情发生后抢险、群众撤离、安置等环节物资足额到位。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全县地质灾害点排查摸底,协调各镇做好各地质灾害点日常监测,确保稳定。

三是细化措施。根据县级《防汛应急预案》、我县历史降雨及山洪灾害情况,结合地形、地貌、植被、土壤类型等,确定了全县降雨量预警指标和转移安置原则,分别为:

降雨量预警工作:分别选取观测资料系列发生山洪灾害过程中单站1小时、3小时、6小时、12小时、24小时雨量值变幅,确定全县降雨量预警指标。

准备转移降雨量预警指标,启用Ⅱ级(橙色)预警:

1小时≥30mm、3小时≥50mm、6小时≥80mm、12小时≥120mm、24小时≥160mm,且降雨可能持续。

立即转移降雨量预警指标,启用Ⅰ级(红色)预警:

1小时≥50mm、3小时≥60mm、6小时≥90mm、12小时≥150mm、24小时≥180mm,且降雨可能持续。

根据监测、预报信息,确定预警等级,适时发布预警信息。一般情况下,可按照县水旱灾害防御监测中心→县防汛指挥部→镇→村→组→户逐级的程序预警。在发生特大山洪灾害和地质灾害情况下,可不受逐级程序的限制,可越级发布紧急预警。

县级预警由县水旱灾害防御监测中心通过山洪灾害预警广播、电话、传真等方式,向县防汛指挥部传送预警信息。紧急情况下可越级报告预警信息。

各镇政府接到预警信息后,及时向各村、组、户和驻地各单位通报。同时,各镇政府负责将各群测群防监测点和水库的预警信息及时反馈到县河务工作站水旱灾害防御监测中心。

以村组为单位,通过无线广播、手机和网络短信等形式,发布山洪灾害预警信息;对单家独户、分散住户和没有通讯联络信号的住户,以手摇报警器、铜锣、口哨、传话等方式,传送灾害防御信息,确保信息畅通。

转移安置原则:先人员后财物,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每个危险区、每个行政村(社区)和单位,都要确定一名转移责任人,在山洪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后,应依照防洪预案,迅速召集抢险队员,组建转移抢险队伍,快速有序转移遇险人员。

根据危险区山洪灾害危害范围和程度,确定需要转移的人员,对转移人员造册登记,做到村(社区)不漏户,户不漏人。

转移安置路线依照防洪预案执行,遵循就近、安全、便捷原则。有转移任务的行政村(居委会)和单位,要提早组织群众和抢险队员熟悉转移路线,修整沿途道路,为快速转移创造条件。

转移安置方式分为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集中安置:借住公房、搭建帐篷安置。分散安置:采取投亲靠友和群众互助居住安置等。转移安置通知由县镇防汛指挥机构发出,并安排运输力量,按预定路线转移。对转移安置情况及时进行登记,逐级通报,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四、新旧预案对比

由于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与之前预案相比,我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工作方针从“防抢结合”,已转变为“以防为主、防重于抢、常备不懈”的工作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