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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生态环境局麟游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5-12 15:43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2021年5月12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5月12日-2021年5月18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17-7963536

通讯地址:麟游县市民中心六楼生态环境局业务股

邮政编码:7215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商品混凝土加工、销售项目

宝麟环函〔2021〕42号

 

2021年5月12日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麟游分局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