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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6012022E/2021-00479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1-04-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麟游县红十字会改革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 2021-04-30 11:56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麟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麟游县红十字会改革方案的通知

一、文件出台背景和意义

2006年8月22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印发《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06〕28号),2006年1月6日,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红十字精神,始终把改善最易受损群体境况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真心关爱群众,提高服务能力,为推动全县红十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奋力谱写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正确方向;坚持依法治会,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人道宗旨,服务困难群众;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自身建设。

四、目标任务

以完善红十字会治理结构为抓手,积极推进组织设置、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工作方式等方面改革创新,建设理想信念坚定、联系群众密切、作风扎实过硬、组织体系健全、运行机制科学、更加公开透明、更具公信力的红十字组织,努力把红十字会建设成为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精神文明建设的生力军和党群民心联结的重要渠道。

五、主要内容

一是改进治理结构,优化机构设置。建立县红十字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制度,依法设立监事会。建立完善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执委会、监事会议事决策和工作制度。

二是理顺管理体制。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组部、人社部联合印发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意见》,将县红十字会由县卫生健康局代管改革为独立设置,纳入县委党委领导,独立办公场所,能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并参照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为正科建制,编制6名;设常务副会长(正科)、副会长(副科)各1名,充实完善组织领导,落实经费保障。

三是改革组织人事制度,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建立“专职干部+挂职(学习锻炼)、兼职干部+聘用干部+志愿者”的红十字工作者队伍,推动干部跨系统多岗位交流,体现红十字组织的开放性和灵活性。

四是发挥职能优势,提高人道服务能力。加强基层组织和阵地建设,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按照城镇兼顾、区域协调的原则,在镇、村、社区、企业、学校、医疗机构建立红十字组织体系和服务体系,不断扩大覆盖面。加强基层红十字会工作力量,各镇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至少配备一名专(兼)职工作人员。

五是加强党的领导,加大支持保障力度。全面加强党委对红十字会工作的领导,健全组织制度,完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群团改革发展。建立健全红十字会与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联动机制,切实保障红十字事业发展经费,对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应急救援、应急救护、人道救助等核心业务工作予以重点支持。

按照《红十字会法》和《实施办法》的规定,理顺市、县两级红十字会管理体制,是加快发展红十字事业的重要保证。红十字会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管理,是红十字会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这项工作,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和管理,不断提高人员素质,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发挥红十字会在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步事业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