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县住房公积金制度社会知晓率继续提升,公积金使用面继续扩大,公积金商转公贷款业务全面推广,服务方式不断创新,住房公积金事业快速发展,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了力量。
一、基本情况
截止去年12月底,2020年全县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为5488.69万元,归集人数为4233人;提取住房公积金3141.41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70.23万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0万元。
全县现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229个,其中2020年新增开户单位10个,新增缴存职工445人。截止去年12月底,全县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余额1.76亿元。缴存单位和职工按性质分类,其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193个2597人,其他企业单位36个1636人。
二、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2020年5月取消了部分证明事项:
(1)取消《宝鸡市住房公积金集中提取申请表》。
(2)取消再交易自住住房贷款申请人提供的《房产抵押评估报告》,办理再交易自住住房贷款的申请人不再提交《房产抵押评估报告》,由各管理部委托在市中心备案的评估公司进行房产抵押评估,费用在业务支出中列支。
(3)自2020年6月1日起执行。
2.根据宝市房金发〔2020〕88号《关于调整2020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我县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600元/月,月缴存基数不得高于16746元/月。执行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3.大力推广“手机公积金”APP,扩大线上办理业务覆盖面,方便缴存职工线上办理离职、退休提取和贷款对冲、提前部分还款、提前结清等业务。
4.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对部分企业采取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经营困难、无力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经中心审批,6月30日前可缓缴公积金,并附补缴计划。
5.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实行线上办理、预约办理、错峰办理,做到疫情防控工作和业务办理同时开展,保质保量完成了2020年全年目标任务,受到缴存单位和职工的满意评价。
6.不断完善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建成办事大厅、网上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手机APP、自主服务终端、支付宝城市服务、手机短信、12329服务热线等八大服务渠道,努力提高离柜率,极大地方便了办事职工和群众。
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麟游管理部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