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6012022E/2021-00116 | |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1-02-11 11:00:48 |
名称:麟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麟游县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号:麟政办发〔2021〕3号 |
麟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麟游县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麟政办发〔2021〕3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麟游县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麟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5日
麟游县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务信息工作,促进信息报送和考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政务信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领导决策的职能作用,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麟游县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第二条 政务信息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开透明、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量化考核指标、通报采用情况、年终综合考评等方式进行。
第二章 报送内容及要求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政务信息,是指在政务活动中产生的信息,主要反映政务工作进展情况、典型做法、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对策建议等内容。
第四条 各镇每周报送普通政务信息2条以上(每月不少于8条),每季度报送调研类信息1篇以上。根据职能和工作量将部门划分两类(附件1),一类考核部门每周报送普通政务信息2条以上(每月不少于8条),每季度报送调研类信息1篇以上;二类考核部门每周报送普通政务信息1条以上(每月不少于4条),每季度报送调研类信息1篇以上。
第五条 普通政务信息要求主题鲜明、表述清晰、准确简练、实效性强,调研类信息要求问题明确、分析到位、对策具体、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第六条 县政府办公室根据阶段性工作重点进行信息约稿,被约稿单位按照约稿内容及时限要求做好组稿及报送工作。
第七条 各镇、各部门应明确政务信息工作分管领导,编配专职信息管理员,并在县政府办公室登记(附件2)。上报信息需经分管领导审核把关,统一加挂单位信息文号(附件3)。
第三章 信息采用与积分
第八条 各单位政务信息基础分值为100分。
第九条 政务信息得分标准:
1.上报普通信息每条计1分,调研类信息每篇计5分,非政务信息、未按要求加挂文号、未注明编辑和审核领导的不计分。(以政务信息邮箱接收到为准,政务信息邮箱:lyzhwxx@163.com)
2.上报信息被县政府办公室转报市政府办公室的,每条计10分。被市政府办公室采用的,每条加计20分。被市政府领导批示的,每条加计30分。
3.上报信息被《麟游政情》采用的,每条计10分。被县政府领导批示的,每条加计20分。
4.调研类信息被县政府办公室采用的,每篇计20分。被县政府领导批示的,每篇加计30分。
5.同一信息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得分累加。
第十条 政务信息扣分标准
1.领导批示的信息,未能及时报送贯彻落实情况及办理结果的,每次扣10分。
2.根据约稿通知内容和时限要求,未能按时高质量报送约 稿信息的,每次扣10分。
3.上报信息出现错报情况的,每次扣20分。
4.重大信息漏报或晚于媒体报道的,每次扣20分。
5.未达到最低数量要求的,每少报一条普通信息扣1分,每少报一篇调研类信息扣5分。
第四章 信息考核与结果运用
第十一条 县政府办公室每季度统计汇总政务信息得分情况,按各镇、一类考核部门、二类考核部门3个序列进行评比,并向各镇、各部门通报。
第十二条 政务信息累计得分情况作为年度政务信息工作考核结果的主要依据,纳入全县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第十三条 根据全年评比排名情况确定年度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后进单位。
1.镇前2名、一类考核部门前6名、二类考核部门前4名确定为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2.从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中各推荐产生1名政务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3.累计得分低于基础分值(100分)的,直接确定为政务信息工作后进单位。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应急信息、政府网站信息继续按原渠道报送。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同时,原《麟游县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麟政办发〔2016〕25号)废止。
附件1
麟游县政务信息分类考核单位名单
一类考核部门(27个)
发改局、教体局、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
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
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卫生健康局、林业局、
市场监管局、 应急管理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审计局、
行政审批局、医疗保障局、扶贫办、招商局、统计局、
供销联社、园区管委会。
二类考核部门(8个)
残 联、国税局、地税局、气象局、电力局、烟草局、
邮政局、新华书店。
附件2
麟游县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登记表
单 位:
政务信息分管领导 | 职务 | 联系电话 | |||
政务信息 管理员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备注 | 1.请将本表于2月10日前报县政府办公室; 2.请各政务信息管理员添加麟游县政务信息工作交流群(微信群二维码附后),联系电话:0917-7962191。 |
麟游县政务信息工作交流群
附件3
上报政务信息样式
××(单位)政务信息 2021年第 号
××××××(标题)
××××××××××××××××××××× ×××××××××××××××××××××××× ×××××××××××××××××××××××× ×××××××××××××××××××××××× ××××××××××××××××××××××××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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