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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2-02 15:24 浏览次数: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流行加速,多个国家发现传播能力更强的新冠病毒新型变异毒株“奥密克戎”(Omicron),国内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交织叠加态势,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依据陕肺炎办发〔2021〕26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凡是国内报告1例及以上有传播风险的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县(市、区、旗),我县均视为中高风险地区,按照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来人分类管理。

二、广大市民要密切关注官方公布的疫情动态信息,如与已公布的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在同一时间、空间有交集者,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入住酒店等报告,及时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出省,确需外出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外出返回时要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主动配合落实分类分级健康管控措施。

三、凡在西安口岸隔离期满来麟返麟的入境人员,一律“点对点”转运接回,落实“7天居家隔离(第2、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7天居家健康检测(期满前开展1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凡在外省口岸隔离期满来麟返麟的入境人员,一律“点对点”转运接回,补足“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检测”的管控措施。

四、对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旗)来麟返麟人员,执行14天集中隔离措施(隔离时间从离开上述地区时间算),期间开展4次(第1、3、7、13天)核酸检测;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的县、市、区)来麟返麟人员,落实14天健康监测措施,并第一时间开展1次核酸检测。

五、省外来麟返麟人员通过长途客运汽车抵麟时,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就地进行采样检测,检测报告未出前,在临时观察点留观,不得出站离开。省外来麟返麟人员通过自驾等其它方式抵麟时,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积极配合社区、酒店、旅游景区等查验,未持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在抵麟后第一时间自行就近采样检测,结果未出前不得流动。

六、按照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统一安排,高速公路收费站和普通公路省界出口查验点继续执行查验省外来麟返麟人员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及大数据行程卡制度。

七、从严控制线下会议、展会、各类考试、培训等活动,最大限度压缩活动规模,原则上不邀请发生疫情的地区人员参加。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报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大型活动专班审批,并制订疫情防控方案,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婚丧嫁娶等红白宴事要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备案,对参与人员加强排查和健康管理。

八、入境人员转运队伍、集中隔离点等要实行环境物理硬隔离,对所有一线工作人员实施闭环管理。各类学校(教培机构)、托幼机构要严格执行晨午晚检制度,落实缺课缺勤登记制度,指导师生(员工)做好自我防护,对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师生(员工)要开展核酸检测排查。

九、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制度,对所有就诊患者进行风险地区旅居史问询,发现有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要做好流行病学问诊、病人基本信息登记和报告。对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腹痛和腹泻等症状的人员,要闭环引导至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发热门诊要对所有就诊患者进行核酸检测并全程闭环管理,4-6小时内反馈检测结果。未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特别是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等不得常规诊治可疑患者。

十、养老机构、看守所等重点场所要实施封闭管理,提倡视频探视。公共交通工具、旅游景区、宾馆饭店、文娱场所、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洗浴场所等人群密集场所,要落实戴口罩、扫码测温、核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等防控措施。旅游景区和文博场馆要实行“限量、预约、错峰”管理,调控进入景点游客数量,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其他场所也要严格控制人流,落实佩戴口罩、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各类场所一旦发现黄码、红码、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出现异常症状人员,要立即报告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处置。

十一、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广大市民尽量不要从国内有疫情风险地区网购商品,特别不要网购或代购进口商品。如确需购买,须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单位等实名登记。如已购买,接触或打开外包装前须从严做好个人防护,戴好口罩和乳胶手套,对外包装进行预防性消毒。

十二、全县各级要进一步夯实“三级包保”和“五包一”制度,按照农村地区和基层社区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持续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农村地区要按照“村(社区)报告、镇采样、县检测“要求,对重点返乡人员、可疑患者等做到应检尽检。

十三、广大市民要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不握手等良好卫生习惯,减少聚集活动,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要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共同维护良好社会秩序。符合新冠疫苗各年龄阶段接种人群或加强针接种条件尚未接种的,请尽快前往各接种点进行接种。

十四、冬春季是呼吸道等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在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同时,要统筹做好流感、出血热、水痘、手足口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减少与新冠肺炎的叠加风险。

十五、全县各级组织、各部门单位和广大群众要严格遵守《通知》规定,若发现违反本《通知》的行为,要及时向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和有关部门反映。对防控责任落实不到位、不配合各项防疫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917-7961905

麟游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