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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托起幸福夕阳红

发布时间: 2021-11-16 15:46 浏览次数:

近年来,宝鸡市委、市政府以全国第三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将此作为破解城乡养老发展的堵点难点、服务城市发展转型的重要举措,完善政策机制,激发市场活力,畅通服务渠道,养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了重要突破,城乡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持续增强。


社区养老机构:家门口的老年乐园


重阳节当天,家住金台区马营家属院的陈桂莲老人,将一幅自己精心绘制的国画作品《富贵牡丹》,送到了金台区东风路街道轩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表达自己对日间照料中心的喜爱之情。

今年72岁的陈桂莲是一名退休教师,一有时间,她就和几位老友相约来到轩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在这里画画、看书。中心还有志愿者老师,教她们学习沙画、做手工艺品。“日间照料中心就是我们老年人的乐园。”陈桂莲道出了老人们的心声。

日前,记者来到位于金台区铁路小区的轩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中午时分,不少老年人在环境优雅的餐厅里用餐,吃完饭,有的老人去休息室休息,有的去做氧疗,有的在棋牌室玩牌,各得其乐。据了解,该中心还成立了志愿者队伍,定期为老年人提供无偿服务。依托中医馆建立医疗服务网络,为老人提供家庭医疗服务、老年健康指导、建立健康档案,并与医院合作打造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此外,还为周边老人提供日间托养、代购物品、便民家政、法律援助、司法调解等服务,老人只要按需“点单”,就可满足各种养老需求。

近年来,我市全力打造“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按照城市社区老年人口数量、服务半径,科学规划布局,分别建设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或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公建民营、民建公助补助机制和运营补贴制度。在建设补助的基础上,每年最高按照日间照料中心14万元、养老服务中心9万元、养老服务站6万元的标准给予运营补助。截至目前,已累计建成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158所,在建7所,到年底城市社区覆盖率将达到89%,“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初步形成。


农村幸福院:老人的幸福家园

10月15日11时许,金台区蟠龙镇车家寺村2组的车宝生老人坐着电动轮椅来到村上的老年人互助幸福院,在活动室看了一会儿电视,灶上就开饭了。一碗酸辣香的臊子面,老人吃得心里热乎乎。


车宝生今年72岁,唯一的女儿已经出嫁。老人一个人生活,加之身体患病,吃饭成了难题。自从村上建起了老年人互助幸福院,困扰他的难题迎刃而解。“一天两顿饭才花3元钱,我还能与其他老年人说说话,很不错。”车宝生乐呵呵地告诉记者。

车家寺村老年人互助幸福院是2015年在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改建的,总面积720平方米,内设文体活动室、图书阅览室、保健休息室、棋牌娱乐室、餐厅、洗浴室、村卫生服务站等多个厅室。为本村60岁以上的独居、空巢和留守老年群体提供餐饮、洗浴、临休、休闲娱乐、健康保健等服务,切实解决了老人的生活之忧。

针对大量农村劳力进城务工、农村老人空巢化现象日益突出的实际,我市从解决老人日间照料、就餐、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问题入手,全力打造设施齐全、环境优美、便捷安全、服务周到的生活娱乐平台。目前,省、市、县(区)已累计投入1亿多元,建成农村幸福院1139所,占全市行政村的98%。我市农村幸福院初步形成示范型、基本型、合作型三种模式,有效解决了我市广大农村独居、空巢和留守老年人的日间照料等问题,成为农村老年人“愿意来、留得住、吃开心、玩尽兴”的幸福家园。


机构养老:专业服务探新路

10月16日上午9时许,阳光照进阳台,86岁的罗宗文老人正在房间看书。


“罗叔叔,该查体了。”护理员的声音照常从门口传来,随后护理员拿着仪器进来为老人测量血压和体温。

房子一室一厅、一厨一卫,窗帘是电动的,卫生间装有扶手,门口装着紧急呼叫装置……这就是罗宗文生活了9年的地方——宝鸡市福乐老年公寓。公寓坐落于渭滨区王家河村,离市区约1公里,青山环绕,闹中取静。
2012年,罗宗文的老伴患了脑梗,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为了让老伴得到好的护理,他和老伴从新疆回到宝鸡,一起住进了福乐老年公寓。老伴去世后,有人建议罗宗文回新疆,毕竟他在那边有房有车,可老人却不愿意回去,因为他身体也不好,这里提供的康养服务让他很安心。“住在这里,专业的护理服务人员就在身边,放心。”罗宗文说,公寓主打医养结合,看病很方便。
宝鸡福乐老年公寓住着402位老人,其中90%是失能老人,需要专业护理,加之老人们大都患有疾病,突发状况多。为了做到病情早发现、早治疗,福乐老年公寓既要做好养老服务,也积极开展医疗护理、康复保健等各类服务。同时,公寓注重老年人的心理关怀和精神需求,为老年人举办庆祝生日活动、定期召开老年人家属恳谈会,最大限度满足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宝鸡福乐老年公寓是我市民办养老机构的典型代表。为进一步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在全面落实养老机构建设床位补助的基础上,2020年12月,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出台《宝鸡市养老机构运营补助管理办法》,明确对养老机构按照入住老年人数量和身体评估等级等标准予以补助,此做法被省民政厅向全省推介。目前,我市已建成民办养老机构23所,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个性化的养老服务,有效提升了我市养老服务的整体水平。

居家养老:免费服务送到家

“王姨,我来看你了!”10月18日上午9时许,养老护理员黄玉芬来到金台区陈仓路工行家属院的王淑兰老人家中。进门询问了一下老人最近的身体状况后,她就开始忙着打扫卫生、做饭。

在83岁的王淑兰眼中,黄玉芬就是她的贴心人。黄玉芬每周都会上门来看她,帮她收拾房子、买菜,陪她聊天解闷,为她剪头发、按摩。有几次王淑兰生病了,也是黄玉芬陪她去看病,并在病房陪护她。三个子女都在外地,黄玉芬就像女儿一样精心照顾老人的生活,让她在家中享受到周到细致的养老服务。
据了解,王淑兰老人只是我市众多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中的一员。为满足部分老年人的居家养老需求,我市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连续两年为全市4000名空巢、留守,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开展助浴、助洁、助餐等居家养老服务,让他们在家就可享受政府提供的免费服务。同时,我市启动了老年人爱心助餐服务试点工作,依托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内设餐厅,为辐射区老年人开展助餐、送餐服务。市民政局分别按照每餐1元至2元的标准进行补助。通过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打通了养老服务的“最后1米”,让老年人在家就可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