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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30 16:01 浏览次数:

2020年,县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省、市、县政府的各项工作安排,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履行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持续加大县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力度,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全力打造公开、透明、服务型政府机关。

一、总体情况

(一)精心安排部署,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县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为组长,明确由一名副主任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指导县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具体做好全县信息公开工作。定期专题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弥补不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紧盯制度建设,全力保障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安全运行。把维护县政府网站权威作为第一要务,牢固树立网络安全意识,制定《麟游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办法》,修定《麟游县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麟游县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麟游县政府网站每日读网制度》《麟游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麟游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创新推行“双人双岗”信息发布制度。坚持每周更新“麟游发布”政务微博不少于2条,统筹安排对全县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进行检查,督促各政务新媒体承办单位保质保量更新内容。

(三)积极主动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县政府网站为核心平台,充分发挥信息枢纽作用,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政府文件、各类会议信息、重点领域信息等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的各类政府信息。切实做好市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全年共向市政府网站报送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77条,累计在县政府网站和“麟游发布”政务微博发布各类政务信息2234条,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587条、政府文件32件,印发《麟游政情》27期,采编发布政务动态信息475篇。

(四)聚焦平台建设,持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的通知》(陕政办函〔2020〕69号)要求,集中时间和精力,以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为出发点,以建设规范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着力点,紧盯平台框架搭建、技术支撑、信息公开三个关键,积极协调,持续用力,建成了网站栏目统一、目录内容完善、符合国家标准的县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效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了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五)强化工作力量,有力推动全县政务公开工作。通过公开招考,先后为县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招录中文、网络工程、大数据等方面的工作人员4名,增加专业技术人员,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积极参与省、市组织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业务培训,对各镇各部门政务信息员和从事政务新媒体管理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集中培训,切实提高业务人员的管理服务水平和技术保障能力,确保全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事。将各镇、县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务督查范围,坚持每月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检查通报,督促各镇各部门及时按要求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42.9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形。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县政府办公室积极对标对表,主动查漏补缺,细化工作措施,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以及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还不够强,政策解读不够全面,重点领域信息更新速度有待提高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健全完善制度,创新工作方式,克服不足,及时、全面公开各类政府信息,认真做好网站建设、管理和安全保障工作,切实做好政府门户网站各栏目的自查和内容保障工作,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