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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30 15:01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我局根据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部署,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将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行政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相结合,促进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逐渐步入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根据相关制度,凡是需要在政务公开栏和政府网站公开的内容,一般事项报局分管领导审核批准、重大事项报主要领导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才能公开,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建立健全一系列制度,实行政务公开制、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提高办事效率,讲求服务质量。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0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各窗口服务单位积极推行“阳光服务”,把各项工作职责、流程、服务项目、操作规范等公开公示,进一步规范工作秩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信息报送不及时、宣传力度小、责任机制不健全、公开渠道较少、工作人员专业水平较低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完善规章制度。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麟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组织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局属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使各单位普遍熟悉并基本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和具体流程,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强日常管理和督促检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落实政府信息发布登记、统计、通报、监督检查等制度,细化操作办法,把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落实到人,加强日常管理和督促检查,努力实现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及时、主动予以公开。

(三)整合信息公开工作力量,提高工作实效。切实整顿人社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环境,配齐人力、建立机制,形成行业信息公开工作整体合力,保障信息上传下达畅通、资源公开共享、信息报送及时准确,真正解决群众实际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截至目前,暂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