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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30 14:19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条例》和省市县相关规定,麟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单位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梳理、统计和总结,并以网络形式向全社会公开。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麟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麟游县杜阳路37号,邮编:721599,电话:0917-796210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麟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县委、县政府部署,切实加强领导,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高公开质量,增强公开实效,努力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政务环境。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所)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健全机制,规范政务公开。制定印发了《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对公开的政务信息要由各股(所)队负责人、分管领导严格把关,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确保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被公开,对政府信息公开中出现的问题将严格、及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质量,提高办事效率。

(三)突出重点,推行工作落实。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示。一是突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完成县本级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小作坊等环节的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完成全年抽检任务562批次并全部公示,其中不合格1批次。二是突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推进对查处的食品药品、无证无照、假冒伪劣、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的公开,全年对26起行政处罚情况进行了公示。三是突出工作动态信息公示。有针对性地发布市场监管、安全监管和消费警示信息以及市场监管工作动态,2020年共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市场监管工作信息136条。四是在县政府官网创建“双随机、一公开”专栏,作为各部门发布抽查细则、抽查计划、执法事项清单、抽查方案、抽查主体公示、抽查结果公示的专门平台,目前共编辑发布236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

10

26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30.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按照上级部署,在政务公开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政务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方面取得了新进展,但也还存在着问题和不足:一是各股(所)队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更新不及时,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与公众的互动性有待增强,公众关注度还不够高。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我局将着重在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抓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一步提升公开质量,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二是探索新措施、新方法、新平台、新手段,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络软件等新媒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三是通过培训和日常业务学习相结合,增强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提高人员业务水平和技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