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县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不断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现将我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和县政府信息办要求,本着高效、快捷、便民的原则,主动公开、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目录)、内容、查询方法以及对申请公开的步骤、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健全、规范运行。加强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每年组织对木材采伐、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等开展检查,杜绝各类违法破坏森林资源事件发生。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了以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党委成员、副局长、水利局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下设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室抓落实”
二是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坚持信息依法公开,做到内容更充实、时间更及时、重点更突出。截至目前,共公开人民群众较为关注的木材采伐、运输,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林业行政处罚等信息累计7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59 | 144 | 20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4 | 13 | 17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9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2 | 5144.6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从总体情况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较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开信息的收集上传、更新力度不够;二是宣传力度不大,部分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了解不够;三是信息公开形式有待创新,内容有待充实。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行业实际,不断积累经验,创新方式,突出木材采伐、运输,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林业行政处罚、植被恢复费的收缴等重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群众、方便群众的信息平台,在林业服务工作中多一扇方便快捷的“窗口”,作为长期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