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县人社局按照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人社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严格公开程序,对重大决策事项和重要工作信息积极主动公开,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根据相关要求,有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办公室牵头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完善工作流程,明确公开方式,建立了严格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及时将审计指标监测等情况进行公开。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19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股室按照规定依法依规公开各类政务信息、政策法规等信息。同时,安排专人,对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的信息量、完整性、时效性、准确性进行核查,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 | 2 | 4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 | 2 | 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重视不够,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内容不够全面;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不灵活,途径单一。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灵活方式,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截至目前,暂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