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mb2903406/2019-00494 | |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9-12-20 08:15:22 |
名称:麟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麟游县2019年度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补充)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号:麟政办发〔2019〕36号 |
麟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麟游县2019年度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补充)实施方案》的通知
麟政办发〔2019〕36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麟游县2019年度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补充)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麟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6日
麟游县2019年度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补充)实施方案
为用足用好涉农资金整合政策,在“因需而整”的前期下,做到“应整尽整”,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资金保障,结合我县实际,特编制以下补充方案。
1.编制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
(2)《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6〕84号);
(3)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9〕7号);
(4)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的通知》(陕财办农〔2019〕9号)。
2.工作思路和主要措施
2.1工作思路。聚焦巩固提升脱贫成效,把产业扶贫作为优先支持重点,从县级扶贫项目库中优选项目,进一步夯实产业扶贫基础,补齐贫困村基础设施短板,加快整合项目实施,提高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加快建设产业兴、百姓富、生态美的现代化新麟游。
2.2主要措施。
2.2.1坚持精准扶持。以脱贫目标为导向,以脱贫攻坚规划为依据,以保障实施年度扶贫项目计划为重点,重点扶持种养业及特色产业发展,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增强贫困户内生动力。
2.2.2加快项目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和主管意识,精心安排,倒排工期,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付进度,确保年底前支出进度达标。
2.2.3全面公开公示。各镇村、各有关部门要将安排实施的项目和资金按要求及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做到项目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全过程公开,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3.整合项目实施区域和布局
3.1整合项目实施区域。常丰镇、九成宫镇、招贤镇等相关贫困村。
3.2主要产业布局。按照“东部苹果西部蔬菜、中部畜牧+药材”的产业发展布局,围绕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改善生产条件,实施农田建设和职业农民培育项目。
3.3基础设施布局。补齐常丰镇、招贤镇等26个贫困村基础设施短板,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及村组道路硬化项目。
4.建设内容
4.1产业发展建设
(1)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个(详见附件),建设规模20860亩,实施灌溉设施及农业措施等建设,整合财政资金2168.2万元。
(2)职业农民培育项目1个(详见附件),开设苹果栽培技术2期100人,肉羊养殖1期50人,理论培训达到200学时以上,实践实训400学时以上。整合财政资金39万元。
4.2基础设施建设
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详见附件),在招贤镇阁头寺村实施西华沟上沟老至崖头道路水泥硬化项目,在常丰镇苏家村等25个村实施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整合财政资金153万元。
5.资金投入概算
5.1总投入。本方案补充项目4个,整合财政资金2360.2万元(其中中央级2283.2万元,省级39万元,县级38万元)。
5.2产业发展投入。整合产业发展类项目2个,整合财政资金2207.2万元,占补充整合规模的93.5%。
5.3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整合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2个,整合财政资金153万元,占补充整合规模的6.5%。
6.资金统筹整合规模及渠道
根据我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管理办法要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中央基建投资、职业农民培训资金及其他财政涉农资金均属于整合范围。除有特殊用途的救灾资金和国家规定补助农民的资金外,中省市县财政拨付的涉农专项资金均纳入整合范围。
本次计划整合财政资金2360.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283.2万元;省级财政资金39万元;县级财政资金38万元。分管理部门、资金名称、资金级次分别是:
整合中央财政资金2283.2万元(其中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2168.2万元,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中央基建投资115万元)。(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电力局)
整合省级职业农民培训资金39万元。(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整合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8万元。(责任单位:县扶贫办)
7.财政资金补助标准
7.1产业发展类补助标准。本县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的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大场大户和农户发展生产,产业补助标准严格按《麟游县巩固提升产业就业扶贫成效稳定农民增收扶持补助政策》(麟办发〔2019〕16号)文件执行。
7.2基础设施类补助标准。贫困村实施村内道路硬化项目,建设标准为路面宽4.5米,水泥厚度18cm,每公里投资67.5万元,生产道路砂石化每公里投资12万元,田间道路建设每公里投资12万元。
8.实施步骤
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补充方案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确定整合规模(2019年11月15日前)。根据各级财政纳入涉农资金整合的范围和实际到位资金,结合脱贫退出实际,科学确定补充方案整合资金规模。
第二阶段:制定补充方案(2019年11月20日前)。以脱贫攻坚建设项目库为整合平台,结合行业部门脱贫攻坚专项规划,制定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补充方案,并按程序上报省、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三阶段:组织项目实施(2020年6月底前)。脱贫攻坚项目按既定整合方案实施,各项目实施单位应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确保当年任务当年完成,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同时,涉及整合资金的责任部门要对投入到扶贫重点村的项目、资金及所做的工作认真梳理总结。
第四阶段:联合自查自验(2020年6月底前)。由各项目主管部门和相关镇,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抽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由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中期调整方案、年末补充方案组织验收,并进行综合考评打分,报县脱贫办、财政局备案。
9.保障措施
9.1组织保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和分管扶贫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局、财政局、扶贫办、农业农村局、审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麟游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审定本次涉农资金整合补充方案编报工作。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涉农资金整合的工作协调、日常管理及督促检查等工作。
9.2资金管理制度。修订完善《麟游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管理办法》,对纳入统筹整合的所有资金统一规范管理;各相关部门要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取消限制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相关规定,推进资金实质整合。
9.3监督检查及审计。财政、农业农村、林业、水利、扶贫等涉农部门,要将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的各项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开展经常性检查。县财政局、审计局要加大对各涉农部门资金统筹整合政策落实、实施项目和资金管理的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镇财政所职能,探索引入第三方监督机制,引导贫困群众主动参与,构建多元化资金监管机制,确保整合效应最大化。县纪委监委要严格行政效能问责,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0.绩效目标
10.1总体绩效目标。坚持现行脱贫标准,对标脱贫攻坚目标,聚焦贫困人口和贫困区域,优先解决短板弱项和重点问题,进一步提升脱贫成效,确保如期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为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10.2产业发展类项目绩效目标。建设高标准农田20860亩,改造水源拦水坝1处,新建水源拦水坝1处,新建泵站2座,调蓄水池3座,实施农业措施建设。开设苹果栽培、肉羊养殖技术培训150人(次),理论培训达到200学时以上,实践实训400学时以上。
10.3基础设施类项目绩效目标。通过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建设线路37.53㎞,户表改造贫困户517户。
附件:麟游县2019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明细表(补充).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