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文化广电局:
你局报来《关于文化馆中心大楼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报告》收悉,经审查,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该项目选址符合麟游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九成宫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原则同意用地预审。
二、该项目用地面积应按国家现行供地政策从严控制,总面积不得突破3.98亩,项目用地范围不得擅自变动,亦不得改变拟用地地块土地用途。待项目批准立项后,你局必须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办理用地手续。
三、按照《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你局必须补充数量和质量相等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按照要求足额落实耕地开垦费资金,切实做到占补平衡。
四、该项目用地在省人民政府未审批和未供地前,不得使用土地,否则按违法用地论处。
五、依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规定,该文件有效期为3年。
麟游县国土资源局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