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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崔木镇人民政府(汇总)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 2018-08-31 12:33 浏览次数:

 

麟游县崔木镇人民政府(汇总)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社会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保障公民享有宪法规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利;2.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调节和处理好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3.根据乡村社会的需要,组织制定和推动落实经农民认可的乡规民约,构建和谐的乡村社会等。

(二)发展经济职责。

1.组织制定本镇产业发展规划,指导产业结构调整,形成地域产业特色;2.组织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包括政策环境、硬件环境、社会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3.通过推动和引导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指导农村生产,提高农村生产组织化程度;4.加强信息服务,促进农业新技术的推广。

(三)公共服务职责。

普及义务教育、计划生育、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繁荣农村文化,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加强社会公德建设,加强农民思想道德教育,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

(四)基层建设职责。

1.抓好农村党组织建设,包括乡镇党委、村党支部领导班子的推荐与选配,农村党员的发展和管理,党员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等。

2.抓好村委会班子建设,依法指导和帮助组织好乡村基层组织和社区自治,为落实公民在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民主权利创造条件。

3、抓好农村思想建设,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倡导乡村社会文明新风。

4.抓好民主集中制建设,敞开群众表达意愿的渠道,建立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程序和机制。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年来,我们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凝心聚力,以问题为导向,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一是层层推进落实目标。镇党委、镇政府根据干部分工,调整了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对相关干部的业务进行细化,围绕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对全镇承担的目标任务、特色指标及重点项目进行了分解,及时落实到人,靠实责任,由镇党委书记担任第一责任人,坚决落实了目标任务责任领导和分管指标的领导责任,狠抓各项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

二是项目建设有序开展。2017年,我镇修复建成了金鱼湾景区和中共麟游特支委遗址,新建农家乐2处;完成了北王煤矿滑坡治理项目;完成崔木大社区、黄家湾搬迁点、下王西坡搬迁点三处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完成北王煤矿采空区农户36户138人的搬迁工作;完成洪泉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建成移民新村。

三是主导产业蓬勃发展。建成洪泉土豆等特色现代农业园区;建成三义牛场、合阳牛场、杨家堡羊场、木龙盘标准化养猪场;建成万亩中药材基地、杨家堡羊肚菌种植基地;建成菜子沟、北王、杨家堡、河西200亩中药材示范点4个,杨家沟、三义100亩中药材示范点2个;杨家堡、洪泉精品土豆示范园2处;建成羊肚菌种植大棚8个。

四是社会事业全面推进。完成955户2685名贫困人口对象核实和数据清洗工作,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电力设施已达到全覆盖;实现了10830人参合6494人参保,达到医疗养老全覆盖;落实了24名重度残疾人监护工作;城镇新增就业185人;发展市场主体131个;按照四室分设标准新建杨家堡、洪泉、下王、郃阳、菜子沟、杨家沟6个村级卫生室,改建崔木、河西2个村卫生室;建成杨家堡村幸福院;崔木水库、垃圾填埋场、农村公路进村“最后一公里”建设项目按照时序要求正在实施之中;建成崔木小学、洪泉小学教学楼和北王幼儿园主体工程;全年未发生社会刑事案件,越级上访、群体上访事件,未发生任何不安全事故。

五是从严管理干部队伍。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镇村干部管理。严格执行《崔木镇激励镇村干部干事创业办法(试行)》、《崔木镇镇村干部容错纠错暂行办法》、《崔木镇推进镇村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用三项机制从严从实管理干部;不断加强工作督查及通报,对工作滞后的村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建立详细整改台账,实行台账督办制,重点对党建、脱贫攻坚、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重点项目等加大督查力度,积极推进各项目标任务落实。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10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麟游县崔木镇人民政府(机关)

2

麟游县崔木镇财政所

3

麟游县崔木镇计划生育服务站

4

麟游县崔木镇公益事业服务站

5

麟游县崔木镇农业综合服务站

6

麟游县崔木镇社会保障服务站

7

麟游县崔木镇学区

8

麟游县崔木镇河西小学

9

麟游县崔木镇洪泉小学

10

麟游县崔木镇幼儿园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35人,其中行政编制45人、事业编制90人;实有人员116人,其中行政41人、事业75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2141.87万元。比上年减少71.53万元,减少3.2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3.3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8.14万元;教育支出731.5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5.09万元;文化与体育传媒支出41.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4.04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71.1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3.3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4.34万元;农林水支出444.76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7.95万元;其他支出7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基本支出1345.8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39.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2.3万元;项目支出796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2141.87万元。比上年减少3.23%,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3.3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8.14万元;教育支出731.5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5.09万元;文化与体育传媒支出41.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4.04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71.1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3.3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4.34万元;农林水支出444.76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7.95万元;其他支出7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本部门人员经费支出1292.1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3.72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7万元,比上年减少17.85万元,减少71.83%。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42万元,比上年减少0.58万元。其分项构成为:公务接待费1.24万元,比上年减少0.36万元,主要是管好机关廉政灶,在廉政灶就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8万元,比上年减少16.99%,主要是加强用车管理,减少下乡用车次数。本单位本年度未有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与上年持平。

国内公务接待51次,220人,公务接待费1.24万元。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本部门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21万元,比上年度2.7万元减少1.49万元,减少48.69%,主要原因各种中短期培训减少。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本部门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36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本年度项目支出796万元,我们对项目专项资金进行事前跟踪论证、事中监控、事后绩效评价,对存在的问题跟踪整改,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52.3万元,较上年增加29.52万元,增加129.55%。主要原因是机关办公用房维修费预算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7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78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