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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丈八镇2016年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2017-09-05 08:39 浏览次数:

麟游县丈八镇2016年部门决算

一、部门概况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经费管理方式

在职人数

固定资产

1

丈八镇

行政

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2个,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2个

59

5895750

(一)部门主要职能

1、社会管理职责

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保障公民享有宪法规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利;‚.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调节和处理好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根据乡村社会的需要,组织制定和推动落实经农民认可的乡规民约,构建和谐的乡村社会等。

2、发展经济职责

组织制定本乡镇产业发展规划,指导产业结构调整,形成地域产业特色;组织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包括政策环境、硬件环境、社会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通过推动和引导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指导农村生产,提高农村生产组织化程度;加强信息服务,密切本地农产品的市场衔接,促进农业新技术的推广。

3、公共服务职责

普及义务教育,计划生育,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繁荣农村文化,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加强社会公德建设,加强农民思想道德教育,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等,组织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应,要求镇政府逐步淡化“统治型”、“官本位”的色彩,实现向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转变。

4、基层建设职责

抓好农村党组织建设,包括镇党委、村党支部领导班子的推荐与选配,农村党员的发展和管理,党员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等;抓好村委会班子建设,依法指导和帮助组织好乡村基层组织和社区自治,为落实公民在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民主权利创造条件;抓好农村思想建设,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倡导乡村社会文明新风;抓好民主集中制建设,敞开群众表达意愿的渠道,建立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程序和机制。

(二)2016年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016年,全镇共争取项目资金1156万元,占任务的203%;化解债务60.9万元,占任务的152%;完成社会固定资产投资7.2亿元,占任务的104%;完成招商引资5974万元,占任务的156%,农民期内现金收入预计达到9954元,全面完成税收任务,全年确定的各项预期目标任务全部完成或超额完成。

2016年,我们在脱贫攻坚、移民搬迁、重点项目、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等单项工作中处于全县前列,并获全县2016年目标责任制先进单位、重点项目建设、安全生产、脱贫攻坚、“双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单项工作也均荣获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工作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肯定。

(1)脱贫攻坚成效显著。一是强化队伍建设,形成脱贫工作合力。市县镇三级共选派6名第一书记,8支驻村工作队,90多名驻村干部全力抓扶贫,成效明显。二是探索推行 “十户一体”互助模式。我镇率先探索推行了“十户一体”产业脱贫互助组发展模式,在全县进行了推广实施。全镇组建互助组33个,通过互助组带动,贫困群众产业发展水平明显提高,为脱贫增收提供了有力的支撑,11个优秀互助组长受到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表彰。饮马泉、石家庄两村投资500万元建起贫困户互助养鸡示范场,多次接受省市县领导检查,受到工作肯定。三是强力推进移民搬迁。打破村域界限,大力推进跨村异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贫困户132户506人,占年度任务的105%。20多次迎接省市检查,获好评。先后通过了省、市、县评估考核,全年确认退出贫困户215户874人。脱贫攻坚工作获全县第一。

(2)调结构促增收,主导产业良性发展。一是烤烟产业稳步发展。全镇208户烟农共种植烤烟3115亩,建成千亩烤烟示范田一处,实现产量67.7万斤,产值达到527万元,完成烟税收入105.4万元。二是接续产业势头良好。2016年新建核桃园500亩,其中百亩以上集中示范点2处,豁口集中连片建园超过累计1000亩。新发展200亩以上建园大户2户争取县林业局扶持为4个村配备了耕作机械拖拉机4台。选种中药材4个品种3256亩,为农民持续增收提供支撑。三是畜牧产业平稳推进。新发展养羊示范场1个,百只养羊大户7户、10头以上养牛大户5户。全镇羊存栏4487只,出栏7024只;牛存栏1724头,出栏3020头。全面完成春秋两季动物防疫任务,防疫密度100%,有效促进了畜牧业稳步健康发展。四是劳务经济快速发展。借力“百日万人大培训”和市县扶贫技能学校培训,全镇举办各类培训36场次,培训群众2900人次,全年共转移农村劳动力2854人(次),实现劳务收入3000万元。依托烟、药、核桃等产业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16个,推进产业合作发展。豁口村核桃产业示范基地被命名为第四批县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

(3)抓项目促发展,基础条件明显改善。累计投资7970万元。一是投资5000万元,完成小城镇综合提升改造项目,拆迁街道南侧危旧商用房屋20间,租赁土地50亩,实施地基平整工程,建成127户贫困户和商住户集中搬迁安置点。配套实施水、电、路、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建成文体活动广场一处。二是投资1000万元,完成丈八大社区三期建设项目,集中搬迁饮马泉村、曲家沟村单庄独户困难群众35户,今年将配套实施水、电、路、环卫等基础设施,进行绿化、美化、亮化,逐步形成功能设施完善的大社区。三是投资580万元,完成丈八镇常村村千只标准化生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建设猪舍2100平方米,青储窖500平方米,饲料加工设备2套,输水管道1.2公里,生猪饲养量200头。四是投资650万元,完成丈八镇4000亩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项目,与宝鸡向源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利用“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发展经营模式,建成千亩中药材种植基地,增加群众收入。五是投资600万元,完成豁口村社区二期建设项目,硬化村庄道路3公里,配套建设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实施水电等基础设施。六是投资580万元,完成丈八镇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及生态建设项目,完成饮马泉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实施美化、绿化、亮化工程。完成镇区环境提升改造和路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七是投资560万元,完成丈八镇乡村旅游综合开发项目,以丈八寺舍那铁佛旅游景点绿化、亮化、美化,对文物和古树进行工程保护,建成游客服务中心和丈八村村史馆。

(4)坚持全面发展,社会事业持续强化。一是抓好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2016年全镇共认定农村低保242户543人,发放农村低保金75.2万余元;城镇低保19户25人,全年发放城镇低保金9.65万元。认定低收入家庭344户1320人,临时救助147人,发放救助金12.3万元,医疗救助29人,发放救助金8.52万元;大病救助12人,发放救助金8.77万元;全年共计发放困难群众生活救济金26.48万元,面粉49袋,衣被57套。二是狠抓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覆盖”工程,按照示范村带动、重点村提升,一般村整治全覆盖的要求,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整治相结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开展路域环境集中整治30次,在丈招路沿线打造景观带20余处,建成丈八社区活动广场1处。房屋立面涂白3.2万平方米,拆除道路沿线及街道危旧房屋62间,清理“三堆”1021个。实施饮马泉示范工程和曲家沟排污工程。为4个村配备垃圾清运车4辆,垃圾转运箱8个,配备垃圾桶 1852个,手推清扫车37台。加快农村幸福院和村史馆建设,完成了丈八村幸福院新建和丈八村、饮马泉村史馆,桑坪、曲家沟、豁口村史文化长廊,目前全镇5个村幸福院均正常运行,丈八村史馆建设规格高、档次高,在全县能叫得上号。三是继续推行“大社保”和新农合模式。全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4361人、参加新农合7182人,参保、参合率均为100%。四是全面完成绿化任务。春秋两季完成镇区及路域绿化,栽植各类果树及绿化树木2.4万株,新建核桃园799.9亩,抚育管护3800亩。五是计划生育工作扎实推进, “三查”、母亲健康检查及优筛工作全面完成,名列全县考核前列。

(5)自身建设不断加强,政府职能加快转变。一是自身建设不断加强,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政府班子及班子成员作风进一步转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进一步加强。通过对干部的严抓细管,移民搬迁、农村饮水、道路交通等一大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困难和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干部队伍作风明显好转。二是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和限时办结等行政效能监察制度,进一步完善了重点工作交办、督办、查办机制,工作效能明显提高。三是廉洁从政。认真执行《廉政准则》,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按标准开展公务接待,“三公”经费大幅缩减。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深入开展“政风行风评议”等活动,政府运行更加规范高效。四是依法治镇。深入开展平安丈八创建活动,认真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持续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社会治安满意率98.83%位居市、县前列,被评为市级“六五”普法先进单位,市级无邪教示范镇称号,全镇干部群众法治意识明显增强,社会政治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参与丈八镇部门决算(汇总)的单位为:丈八镇人民政府、丈八镇计划生育服务站、丈八镇社会保障服务站、丈八镇农业综合服务站、丈八镇公益事业服务站、丈八镇财政所、丈八镇中心小学、丈八镇中心幼儿园等8个单位。

二、部门2016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6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378.52万元,较上年增加576.5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提标及专项业务费和项目资金增加等。

(2)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378.54万元,比上年增加 576.58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提标及专项业务费和项目资金增加等。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 1378.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378.5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51.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7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1378.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775.84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56.28%;项目支出575.71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占总支的43.72%。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1.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5.84万元,项目支出575.68万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549.56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提标及专项业务费和项目资金增加等。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1.54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9.7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3.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1.59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7.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63万元、教育支出585.07万元、农林水支出223.28 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7.6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4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6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3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财政事务支出34.6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 34.69万元,是反映财政所的基本运行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9.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143.94万元,公用经费25.85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三)2016年 “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0.18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减少 0.2万元,降低0.06%,其中: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01万元,降低 0.05%,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接待批次比上年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0.19万元,降低0.06%,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各项车辆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6年无公务车辆购置,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1辆。

公务接待费:2016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2批次、36人,经费总额0.18万元。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培训费支出 22.8万元,主要是围绕脱贫攻坚产业、技能培训支出,比上年减少23万元,减少51.2%。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会议费支出5万元,主要是脱贫攻坚业务会议支出,比上年增加 3.18万元,增长174.73%。

(四)2016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27万元,支出27万元。

(五)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无此项收支。

(六)2016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51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 2户,合计 31.51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5年同口径增加 9.06万元,增长 40.3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工资标准提高增加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2016年预算内资金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其中:办公设备更新及办公耗材0万元、其他服务类项目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6年末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实际共有车辆 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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